『不得進行超前教育』規定遭遇執行難業內人士稱
培訓機構超前教學衝擊基本教育秩序
對話人
南京師范大學社會學教授程平源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
《法制日報》記者趙麗
《法制日報》實習生韓朝陽
提前教授小學內容違背教育規律
記者:我們調查發現,每年七八月份,有不少孩子在幼兒園中班結束後選擇提前『畢業』,進入各種培訓機構,開始為期一年的『幼小銜接』培訓。這種改頭換面的『學前班』,讓不少幼兒園的大班『空了』。
程平源:孩子的教育是一個慢生長的過程,要慢慢發芽纔行。幼兒教育不是用來進行知識性的學習,現在的情況是不斷拔苗助長,不斷破壞孩子的成長規律。幼年的成長規律被破壞後,會對孩子的終生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
熊丙奇:教育部規定,幼兒園必須去小學化。也就是說,幼兒園不能進行小學知識化的教育。如果幼兒園開設幼昇小銜接班,這屬於違規。如果家長送孩子去社會機構學習,這屬於社會機構的超前教育,是需要立法規范的部分。
記者:一些家長反映,他們之所以選擇讓孩子參加『幼小銜接』培訓或學前班,是因為一些小學快速完成教學內容,教授超前內容,有的學校甚至出現在一個星期內教授完成漢語拼音的現象。
程平源:這是快教育模式導致的一系列問題,家長急功近利,配合學校制度。一些家長也知道這樣做會對孩子的成長產生不良影響,但家長為什麼迎合這個制度?因為他們仍然是站在孩子昇學的優勢上考慮的,為了讓孩子上好學校,因此配合學校做出的安排。家長和學校都來拔苗助長,雙方互動促使快教育模式產生。
這些現象歸結於以分數為單一評價標准的教育機制,這個機制不破除,家長和孩子就不可能解放。在教育產業化之前,不可能產生大量的教育輔導機構,雖然也是急功近利,但是屬於真正的以分擇校。現在的情況是以證書、獎項、纔藝、戶口擇校,各種附加項越來越多,教育更加急功近利。
教育培訓機構定位『本末倒置』
記者:我們注意到,對於培訓機構的超前教育培訓,目前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予以禁止。因此,對於培訓機構進行超前學習培訓的情況,教育部門很難監管。對於培訓機構的超前學習培訓,家長和社會只有無奈地吐槽以及隨之更加強烈的焦慮情緒。培訓機構再把這種焦慮情緒變為商機。據媒體報道,原來只存在於小學階段的奧數培訓,現在已經面向幼兒園小班學生開設。
熊丙奇:對於目前培訓機構開展的超前教育培訓,我國有必要立法進行明確的禁止。不然,整個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的教學秩序會被培訓機構的超前教學搞亂。『補習班』本來是學校教育的補充,但是,現在的『補習班』通過超前教育將學校教育變為『補習』。我國最早出現的培訓機構,是針對跟不上學校學習的學生,因此基本的定義是『補習』;現今,『補習班』早已經超越『補習』的定義。培訓機構可以給學生個性化的學習輔導,但不能助長早學、超前學,早學、超前學是違背教育規律的。
記者:不過,有些培訓機構的從業者甚至包括一些家長認為,培訓機構可以提供差異化選擇,超前學習也是差異化選擇,不應該禁止這種差異化選擇,而需要引導選擇。如果家長沒有這方面的需求,那提供超前學習培訓的機構自然沒有市場,也無法生存。
熊丙奇:反對者的理由當然可以理解。教育培訓機構確實給學生提供了差異化選擇。不過,當教育培訓嚴重衝擊國家基本教育秩序時,就必須對其提供的教育培訓內容進行嚴格的規范。根據我國目前的考試評價機制和義務教育不均衡情況,社會的教育觀要擺脫唯分數論還需要很長的時間。持續推進考試評價改革和學校辦學改革,這是一方面,與此同時,也需要明確禁止教育培訓機構明顯衝擊教育秩序的超前教育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