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
7.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發展。探索建立與自貿試驗區相適應的本外幣賬戶管理體系,促進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便利化。允許自貿試驗區內企業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允許外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外資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在自貿試驗區發起管理人民幣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允許自貿試驗區內租賃公司在境外開立人民幣賬戶用於跨境人民幣租賃業務。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自貿試驗區內銀行可按有關規定發放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開展跨國企業集團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
8.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簡化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手續,在真實、合法交易基礎上,自貿試驗區內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分類等級為A類企業的外匯收入無需開立待核查賬戶。銀行按照『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的展業三原則辦理經常項目收結匯、購付匯手續。進一步簡化資金池管理,允許經銀行審核真實、合法的電子單證辦理經常項目集中收付匯、軋差淨額結算業務。支持商業保理業務發展,探索適合商業保理發展的外匯管理模式。允許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業務收取外幣租金。支持發展總部經濟。放寬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准入條件。
9.增強金融服務功能。進一步推進內資融資租賃企業試點,注冊在自貿試驗區內的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由自貿試驗區所在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同級國家稅務局審核;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探索建立融資租賃企業設立和變更的備案制度、違反行業管理規定的處罰制度、失信和經營異常企業公示制度、屬地監管部門對企業定期抽查檢查制度。支持自貿試驗區內符合互認條件的基金產品參與內地與香港基金產品互認。取消對自貿試驗區內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事前審批,由自貿試驗區所在省級保監機構實施備案管理。逐步允許境外企業參與商品期貨交易。結合自貿試驗區產業基礎和產業發展方向,圍繞新型工業化方向和產業轉型昇級需求,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進一步提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逐步完善適合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發展的新型金融支橕體系。
10.建立健全金融風險防控體系。落實風險為本的原則,探索建立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監管機制,強化開展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工作,防止非法資金跨境、跨區流動。建立適應金融改革創新舉措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
(五)加快老工業基地結構調整。
11.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完善國有企業治理模式和經營機制,實施分類監管和改革,探索健全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穩妥推進自貿試驗區內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各種所有制資本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優化國有資本配置,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大力推進國有資產資本化。簡化地方國有創投企業股權投資退出程序,地方國有創投企業使用國有資產評估報告實行事後備案。
12.促進產業轉型昇級。完善有利於推動產業集群發展的體制機制,鼓勵智能裝備、海洋工程裝備、航空制造、汽車(重點是新能源汽車)、新材料、高技術船舶、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和高端醫療器械、商貿及快遞等現代物流、海水利用等產業向自貿試驗區集聚。加快工業化與信息化深度融合,培育發展大數據、雲計算、工業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構建先進裝備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的產業布局。利用地方政府投資設立的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新興特色產業集群式發展。鼓勵自貿試驗區內企業通過跨區域兼並重組推動產業整合。加快中德(沈陽)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園、大連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與自貿試驗區協同發展,打造國際產業投資貿易合作平臺。
13.發展生產性服務業。鼓勵自貿試驗區內企業開展系統集成、設備租賃、提供解決方案、再制造、檢驗檢測、遠程諮詢等增值服務。推進專業技術研發、工業設計等集成創新載體及工程研究中心、科研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搭建科技成果推廣、科技管理諮詢、市場營銷等公共服務平臺。支持設立符合規定的加工貿易產品內銷平臺和加工貿易采購、分撥中心。鼓勵金融機構、裝備制造企業集團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租賃公司或專營租賃業務的子公司,重點開展飛機、船舶、海洋工程結構物、軌道交通車輛、農用機械、高端醫療設備、大型成套設備等融資租賃服務。
14.構築科技創新和人纔高地。推動科研機構、高校、企業協同創新。按市場化方式,加強與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對接,設立一批專業化創業投資子基金。依托現有交易場所開展科技成果轉化交易。引進境外優質教育資源,推動教育國際化。探索適應企業國際化發展需要的創新人纔服務體系和國際人纔流動制度。完善創新人纔集聚和培育機制,推進人纔、項目、資金深度融合。加大對海外人纔服務力度,提高境內外人員出入境、外籍人員簽證和居留、就業許可、駕照申領等事項辦理的便利化水平。
15.推進東北一體化協同發展。增強自貿試驗區口岸服務輻射功能,完善海關通關一體化改革,開展貨物通關、貿易統計、『經認證的經營者』互認、檢驗檢測認證等方面合作,逐步實現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優化內陸無水港和物流網絡布局,加速實現自貿試驗區與東北其他地區口岸間互通互聯,推進東北地區在研發設計、生產銷售、物流配送、人纔交流、教育培訓等方面的協同配合。
(六)加強東北亞區域開放合作。
16.推進與東北亞全方位經濟合作。充分發揮遼寧作為全國重要的老工業基地和歐亞大陸橋東部重要節點的區位、交通、產業及人文等綜合優勢,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大連金普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與自貿試驗區的互動發展。加快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不斷擴大和豐富東北亞區域合作內涵,全面融入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鞏固對日、對韓合作,加速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進一步擴大東北亞國際合作,在更大范圍、更寬領域參與國際競爭。
17.加快構建雙向投資促進合作新機制。推進自貿試驗區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日、韓、朝等國的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完善國際產能合作金融支持體系,促進由裝備產品輸出為主向技術輸出、資本輸出、產品輸出、服務輸出和標准輸出並舉轉變,加大優勢產業『走出去』拓展國際市場的步伐。充分利用自貿試驗區國際化貿易規則,提昇優勢產品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日、韓、朝等國的市場佔有率。引導優勢企業開展境外工程承包,投資建設境外園區。推動日、韓、俄等國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產業在自貿試驗區內集聚發展。探索與東北亞各國在文化、教育、體育、衛生、娛樂等專業服務領域開展投資合作。
18.構建連接亞歐的海陸空大通道。依托自貿試驗區加快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進程,推進營口港海鐵聯運和沈陽跨境鐵路通道建設。加快沈陽內陸無水港建設步伐,支持海關多式聯運監管中心建設,構建沈陽—營口陸海聯運系統。支持自貿試驗區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海關、檢驗檢疫、認證認可、標准計量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探索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貿易供應鏈安全與便利合作。
19.建設現代物流體系和國際航運中心。打造面向東北亞的現代物流體系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港航發展制度與運作模式。深化自貿試驗區多港區聯動機制,推進海陸空郵聯動發展。建立航空物流樞紐中心,促進港航要素集聚,增強空港服務功能。加快東北亞區域性郵輪港口和國際客滾中心建設。加強郵政和快遞集散中心建設,依托日韓海運和中歐班列(遼寧)海鐵聯運運輸郵件、快件,建設有影響力的國際郵件互換局。在交通運輸領域,完善快件處理設施和綠色通道。將外資經營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的許可權限下放給遼寧省。建設保稅航油站和保稅油供應基地。支持開展船員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在船員培訓方面按規定給予政策支持。推動與旅游相關的郵輪、游艇等旅游運輸工具出行的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