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3日訊 上班族最開心的事就是工資和放假,最好呢,還是帶薪休假!!馬上要到2017年年底了,你的年假休了嗎?沒休的年假可以如何補償?什麼情況下不能休年假?另外還有婚假、產假、陪產假;探親假;年假;有薪病假和工傷假......人在職場,這些假期你一定要知道!關乎自身權益。

你的年假有幾天
1年?累計工作時間<10年 5天
10年?累計工作時間<20年 10天
累計工作時間?20年 15天
1.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相關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積工作時間。
2.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4.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5.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這些情況,當年不能休年假
1.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多餘年休假天數的;
2.請事假累積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積工作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超過4個月。
責任編輯:遲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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