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西直門附近居民小區外景。中新網種卿攝
搭建住房租賃監管平臺
租賃雙方可進行信用查詢、評價
今年7月份,住建部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在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其中就著重提到了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提供便捷的租賃信息發布服務。
據此,上述意見稿也對平臺搭建提出了具體要求,租賃監管平臺都能乾啥?住房租賃監管平臺通過鏈接網絡交易平臺,為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後臺數據支持,由網絡交易平臺為租賃當事人提供住房租賃信息發布、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簽約、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申請、交易資金監管、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查詢、信用評價等對外服務。
平臺運營主體可能是誰?據意見稿介紹,網絡交易平臺應當符合住房租賃監管平臺要求,其運營主體可以是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行業組織、商業網站運營者等。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監管平臺是後續網絡化管理租賃業務的導向,有利於移動互聯網時代下租賃需求的釋放;同時,還在增強租賃業務的把控、促進租賃市場的第三方監管等方面都有積極作用。
『隨著租賃福利的增加,後續租賃市場的投資前景也會上昇,租賃需求會積極釋放。』嚴躍進如是說。(完)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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