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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政擬要求按月收房租 京籍無房者租公租房可落戶
2017-08-18 07:04:44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種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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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資料圖:北京市房山區朗悅嘉園公租房項目管理處門口。中新網種卿攝

  保障承租人權益

  按月收取租金鼓勵3年以上租期

  在北京出臺的意見稿中,多維度保障承租人權益可謂重點內容之一。

  租期方面,意見稿鼓勵當事人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當事人簽訂3年以上住房租賃合同且實際履行的,可以獲得相關政策支持。住房租賃企業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賃期限不得低於3年。

  租金方面,意見稿提出,出租人應當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同時,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

  不僅如此,針對租戶擔心的臨時停租、被驅逐等風險,意見稿對出租人行為做出了嚴格規范。出租人在租賃期間出售出租住房的,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出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未經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出租住房。

  在朱萬鵬看來,意見稿正在逐漸完善租賃市場管理制度,健全、穩定房地產市場,維護廣大租戶的切實利益,從而抑制高租金帶來的不安;另一方面,意見稿也在踐行『房子是用來住的』居住理念。

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