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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抓走私:『軍民合作』 善用科技
2017-08-04 11:12:32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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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香港海關在香港國際機場檢獲懷疑犀牛角及象牙制品,估計市值163萬港元。香港海關供圖

  7月4日,新界葵湧海關大樓驗貨場。一只由馬來西亞抵港、報稱裝載冷凍海魚、長約12米的集裝箱正在接受香港海關的抽查。

  『這裡有發現!』沒到10分鍾,海關人員一聲高呼,裝載冷凍海魚的紙皮箱下層露出象牙的蹤跡。經過徹查及清點,香港海關在該集裝箱內共檢獲約7200公斤象牙,估計市值7200萬港元,創下近30年來的歷史紀錄。在進一步調查後,香港屯門某貿易公司的店主及兩名職員被逮捕。

  作為連接中國內地與亞洲乃至世界的自由貿易港,香港每年處理進出口及轉口貨物多達3億餘噸。來自全球各地、各色各樣的貨物晝夜不停地在香港靠岸,又源源不斷地從香港啟程前往下一目的地。海上、空中、陸路……在數量龐雜、種類繁多的貨物中,香港海關已建立起一套成熟的偵緝及抽查系統,高效、准確地堵截各類走私活動,為香港『護法守關』。

  情報為本,風險管理為輔

  作為前線部門,香港海關是香港負責查截走私活動最主要的執法機關。『我們的執法策略是「情報主導、風險管理為輔」,既要維護社會及公眾安全、履行國際義務,又得確保對跨境貨運造成最少乾擾。』香港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監督溫慶全向記者介紹。

  成立於2013年1月的有組織罪案調查科,前身由海關特遣隊及財富調查科合並而成,現在負責統籌打擊走私活動。溫慶全表示,『調查科結合了刑事及財富調查的專長,可追溯犯罪團伙的指揮鏈,進而拘捕首腦及其集團成員。』

  『打擊走私,需以情報為本』,溫慶全坦言,香港海關已與中國內地及鄰近國家和地區的22個海關機構簽訂《合作互助安排》,旨在加強聯絡,交換資料和情報。除了定期舉行聯絡會議外,香港海關與內地海關還會進行反走私同步行動、陸路口岸貨檢聯合行動等。

  近年來,兩地執法部門協同一心,高效合作,已成功堵截不少走私活動,包括搗破一個利用港方邊境圍網地下排水管道和設於深圳境內的排洪渠進行跨境走私的犯罪集團,檢獲價值約200萬港元的數碼相機、手機電話主機板、電腦內存記憶體等電子產品。

  2016年,香港海關調查科總計破獲463宗走私案件,拘捕580人,涉案貨值達9.4億港元,主要檢獲的貨品包括高端電子產品、電腦配件、貴金屬、汽車零件、瀕危物種及藥品等。其中經陸路邊境進行的走私活動佔約一半,涉案393人,近八成來自香港本地。

  『在抽選貨物時,海關主要采用風險管理措施』,溫慶全在介紹2011年底全面強制實施的『道路貨物資料系統』時表示,已登記的付貨人或其代理可通過電子方式預先向海關遞交貨物資料。『此舉可方便跨境火車司機在陸路邊境管制站無縫清關,更方便香港海關通過預報的資料評估並挑選高風險貨物接受檢查』。

  在有著多年打擊陸、海、空走私活動經驗的溫慶全看來,陸路走私活動於近年來較為猖獗。香港有多個法例在管控走私貨物。據特區政府保安局的專題資料,香港海關打擊走私活動的權力主要來自《進出口條例》《應課稅品條例》《危險藥物條例》《化學品管制條例》《火器及彈藥條例》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等。

  溫慶全解釋說,在條件合適的罪案中,調查科會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並凍結、充公不法分子的犯罪得益,以達到更強的阻嚇力,『實踐證明,沒有資金運轉的犯罪集團會自行瓦解。』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的貨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及罰款200萬港元。對付更嚴重的走私罪,保安局資料顯示,觸犯最嚴重走私罪行者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和無限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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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