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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起校園貸巨額詐騙案調查:以創業的名義行騙
2017-04-12 15:28:08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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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推手

  許多受害學生懷疑,網貸平臺的部分員工可能參與詐騙,或知情不報。

  2015年6月,夏英凱在『分期樂』『愛學貸』(現更名為『愛又米』)『人人分期』三家平臺以自己的身份,為馬艷飛購買手機。

  他說,除了確認學生身份信息、購買商品種類以及家庭電話外,簽合同不需要太多審核。唯一跟財務掛鉤的生活費選項,『填每月1萬(元)也沒人查』。

  『分期樂』公關部人士辯稱,學生們收取了馬艷飛的好處費,很可能在『是否自願購買』等關鍵問題上欺瞞簽單人員。這和警方得到的馬艷飛口供吻合,『會提前告訴學生怎麼應付』。

  夏英凱說,為馬艷飛購買手機後,自己被其發展成『愛學貸』的簽單員。他發現,在分期平臺的『大區經理』『校園經理』『校園代理』『簽單員』這一業務體系裡,馬艷飛也比自己資歷更老。

  許寧證實,馬艷飛曾擔任『人人分期』的校園代理。『人人分期』可以和線下實體手機店合作,馬艷飛便利用身份,和彼時認識的某手機店老板合伙套現,省去了倒賣手機的步驟。這也使得『人人分期』成為馬艷飛詐騙案中受害大學生人數最多的平臺。

  『愛學貸』官方工作人員也確證,馬艷飛曾被該公司聘為『愛創人』,即校園代理級別。

  夏英凱感覺,和每簽一單只能拿到72元錢的自己相比,馬艷飛地位超然。令他印象深刻的是,馬艷飛和『愛學貸』太原地區的某城市經理關系熟稔,經常在朋友圈發布和後者的合影或聊天截圖,還屢次在同學面前與其通話,討論『今天能出幾單』。

  和夏英凱同時成為簽單員的另一位同學堅信,馬艷飛真有門路。正常情況下,簽單員每天能做一兩單苹果手機就『很誇張』,可馬艷飛往往把十幾個同學叫到一間教室,集體簽合同。『一個簽單員在短時間內做十幾臺苹果手機,絕對異常。』

  事後,馬艷飛不止一次地在他們面前炫耀:『你們只管簽單,風控我都讓經理壓著了。』

  在受害學生們看來,這種環境大大推進了詐騙活動的進展,更讓他們增強了『自信』。

  『愛學貸』公司給出了幾乎截然不同的說法。其工作人員表示,學生們反映的該城市經理不但沒有問題,還在案發後積極協助警察調查,為公司善後。目前因業績優秀,已昇職為省區經理。

  『愛學貸』回應稱,該經理的確曾招募馬艷飛作為校園代理。但於2015年2月就發現其行為不端,及時開除。至於當時的校園體系,在一定程度上被馬艷飛利用,但基本是馬艷飛利用個人人脈,與部分校園代理和簽單員達成的交易,『平臺也是此事的受害者』。

  『馬艷飛案,校園貸平臺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東北財經大學金融學教授范立夫認為,校園貸款平臺有信息披露義務,除向學生提示潛在風險,還必須對借款學生的資格條件、還款能力、借款用途、在其他機構的貸款信息、第二還款人或擔保人還款能力等信息進行嚴格審查。

  武漢的情況如出一轍。在短期集中銷售大量手機後,為了應對『人人分期』公司可能的電話調查,一名白姓工作人員也曾教韓曉一定要回答『買手機是為了自己使用』。韓曉與夏英凱一樣,沒經歷過什麼『嚴格審核』。

  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徐敏證實了鄭禹系『人人分期』校園代理的身份。起初,鄭禹還使用『優分期』和『人人分期』兩個平臺套貨。但韓曉介紹,由於『優分期審核比較麻煩』,他們轉而全部使用能快速完成審核、下單的『人人分期』。『整個下單過程不超過10分鍾。』

  在其他地區,利用漏洞的大有人在。據報道,2015年10月起不到5個月時間,內蒙古女孩張一丹就利用類似的手段,在內蒙、遼寧兩省詐騙1200餘名學生上千萬元。她在審訊中表示,快速擴張的首要訣竅,就是『挖掘各大分期平臺的授信經理做自己的中介』。

  2016年4月13日,教育部辦公廳、銀監會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范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其中強調,要對『借款人資格審查失職失當等行為加強監管和風險提示』。

  上海、重慶、深圳、廣州等多地監管部門隨後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校園網貸市場,並列出多項負面清單。

  同年8月,銀監會對校園網貸整治再次提出五字方針『停、移、整、教、引』,其中『停』針對暴利催收等違法違規行為,『移』指違法違規行為要移交相應部門,『整』是對校園『網貸』業務進行整改,『教』和『引』則涉及大學生教育。

  『趣分期』官方表示,從2016年開始,已不再經營大學生市場。短短數月,活躍在校園內的線下地推團隊大量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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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