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全面深化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全面深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7年3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全面深化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
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戰略舉措。自貿試驗區建設三年多來取得重大進展,總體達到預期目標。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對照國際最高標准、最好水平的自由貿易區,全面深化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在新一輪改革開放中進一步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定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持以制度創新為核心,繼續解放思想、勇於突破、當好標杆,進一步對照國際最高標准、查找短板弱項,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堅持全方位對外開放,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加大壓力測試,切實有效防控風險,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進一步加強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聯動,不斷放大政策集成效應,主動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和長江經濟帶發展,形成經濟轉型發展新動能和國際競爭新優勢;更大力度轉變政府職能,加快探索一級地方政府管理體制創新,全面提昇政府治理能力;發揮先發優勢,加強改革系統集成,力爭取得更多可復制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進一步彰顯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試驗田作用。
(二)建設目標。到2020年,率先建立同國際投資和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把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投資貿易自由、規則開放透明、監管公平高效、營商環境便利的國際高標准自由貿易園區,健全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准入和有序競爭的投資管理體系、促進貿易轉型昇級和通關便利的貿易監管服務體系、深化金融開放創新和有效防控風險的金融服務體系、符合市場經濟規則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的政府管理體系,率先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和公平、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強化自貿試驗區改革同上海市改革的聯動,各項改革試點任務具備條件的在浦東新區范圍內全面實施,或在上海市推廣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