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改方案22日正式發布。根據《北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4月8日起,北京市3600多家醫療機構取消掛號費、診療費,取消藥品加成,設立醫事服務費。實施藥品陽光采購,落實藥品購銷『兩票制』。與此同時,435項醫療服務價格將規范調整。
改革取消掛號費診療費設立醫事服務費
《方案》提出,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堅持醫療、醫藥、醫保聯動,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到2017年底,以行政區為單位,公立醫院藥佔比(不含中藥飲片)力爭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標得到進一步優化,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穩定在合理水平。
《方案》明確了多項重點改革任務,包括取消藥品加成、掛號費、診療費,設立醫事服務費。參與本次改革的醫療機構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不含中藥飲片)和掛號費、診療費,所有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設立醫事服務費,實現補償機制轉換。醫事服務費主要用於補償醫療機構運行成本,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
此外,實施藥品陽光采購。落實藥品購銷『兩票制』。藥品采購全部在政府搭建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進行,藥品采購價格實現與全國省級藥品集中采購最低價格動態聯動。公開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品種、價格、數量和藥品調整變化情況,確保藥品采購各環節在陽光下運行。
同時,規范醫療服務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項目價格,提高中醫、護理、手術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和技術難度高、執業風險大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首批選擇435個項目進行價格規范,除國家明確規定不能報銷的個別項目外,全部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其中,新增的55項專項護理和新生兒診療項目全部納入報銷范圍,特別是此次調整後的96項中醫類項目,也全部納入報銷范圍。
完善分級診療制度。推進緊密型醫聯體與專科醫聯體建設,提高基層醫療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對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血管病等4類慢性疾病穩定期常用藥品,統一大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采購和報銷目錄,符合條件的患者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享受2個月的長處方便利,有序分流三級醫院門診量。
加大醫保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力度。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完善對低收入等困難群體的醫療救助制度,加強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險業務協同,防止因病致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