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8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進境物品進口稅進行調整。將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1、2(見下表)的稅率分別調降為13%、20%。將稅目1『藥品』注釋修改為『對國家規定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藥品,按照貨物稅率征稅』。上述調整自2019年4月9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