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武漢一中學校長在度假村酒店進行經驗交流受處分)
楚天金報訊 8日,記者從武漢市紀委獲悉,一名中學校長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5年7月26日,付又良在擔任武漢市第四初級中學校長期間,主持召開校長碰頭會,決定組織對該校班主任進行培訓。同年8月10日至11日,付又良組織該校副校長、中層乾部及班主任共42人,前往其聯系確定的梁子湖龍灣度假村。其間,付又良僅在10日下午和11日上午組織該校教師進行了經驗交流和分組討論。兩天產生餐飲費、住宿費、會議場地費共12076元。事後,該款項以『班主任暑期培訓』的名義在該校進行了報銷。
2016年2月25日,礄口區教育局進行財務常規檢查時,發現該違規支出公款問題。違規使用的公款,已由付又良及該校相關人員於2016年3月全部予以清退。
辦案人員介紹,付又良身為黨員乾部,在擔任武漢市第四初級中學校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將本可在校內組織開展的班主任經驗交流、討論活動,安排在度假村酒店並住宿,其行為違反了黨的紀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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