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專線接受違背承諾、拖欠工程款、拆遷款等失信舉報
開展政務誠信考核評價,考評結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
建立社會監督和第三方機構監測機制。建立完善政府失信投訴舉報和整治長效機制,設立投訴舉報專線,接受違背承諾、拖欠工程款、拆遷款、招商引資承諾不兌現等政府機構失信問題的投訴舉報。
探索開展信用監測,引入第三方機構對各地區政務誠信情況進行監測,並及時通報結果,發布預警報告。
嚴查招商引資虛假承諾和虛報謊報
在政府采購領域,建立政府采購政務誠信責任制,加強對采購人在項目履約驗收環節信用情況的監督。暢通政府采購領域毀約、違約等政務失信行為的投訴舉報渠道,依法處理采購人及有關責任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失信行為,並納入政府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失信記錄。提高政府采購活動的透明度。
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域,建立項目責任回溯機制,將項目守信履約情況與實施成效納入項目政府方責任人信用記錄,建立健全相關信用記錄的披露和管理制度。
在招標投標領域,探索推廣和應用第三方信用報告,及時向社會公開政府掌握的有關招標代理機構資質信息、信用信息、動態監管信息及信用評價結果等,創造公開透明的招標投標環境。將招標投標失信行為納入政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的失信記錄。
在招商引資領域,嚴厲查處虛假承諾、虛報謊報等失信行為。避免惡性競爭。認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將招商引資失信行為納入政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的失信記錄。
在政府債務領域,建立政府信用評級制度,促進政府舉債依法依規、規模適度、風險可控和程序透明。建立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機制。
在街道和鄉鎮層面,建立街道和鄉鎮公開承諾制度,確保就業、物業、就學、計生、養老、助殘、扶貧、醫保、住房、出行、停車、防火防盜、擁軍優屬、便民服務等公共服務和優惠政策有效落實,並將各項工作守信踐諾情況納入街道和鄉鎮績效考核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