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已有18例因性侵被撤銷監護權案
政府承擔監護責任隔離『危險家庭』監護
□本報記者張維
南京南站女童被猥褻一案尚在輿論中沸騰,重慶又曝出一起未成年女孩在醫院被猥褻事件。有網友曝出重慶某醫院一男子將手放在一未成年女孩的褲子內摸其下體。8月16日下午,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分局在其官方微博通報稱,涉案男子系小女孩的姑父,目前這名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來自家庭成員的性侵害,已經成為撤銷監護權案件的主要類型之一。《法制日報》記者今日從民政部獲悉,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有18例因此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案件,佔到所有這類案件的近三成。
家庭成員性侵高發
一個觸目驚心的事實是,來自家庭成員內部的強奸、性侵和猥褻類正在成為侵害未成年人的主要類型之一。據『女童保護』項目統計,在2016年公開報道的433起性侵兒童案件中,家庭成員作案的佔比10%。
而實際發生的案件應該會遠遠大於這個數字。『兒童性侵從全世界范圍內來看,都屬於沒有被報道的案件中最多的一類。這是世所公認的,很多這樣的案件都沒有進入司法機關視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佟麗華表示,我國民法通則、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嚴重時可撤銷監護人資格等早有相關法律規定,但『一直沒有如何具體落實的明確規定』。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民政部等四部門於2014年出臺專門文件激活『撤銷監護權』法律條款。
基於上述種種原因,來自家庭成員的性侵害往往持續多年,未成年人所受到的傷害在日積月累中不斷加深。近年來,在媒體曝出的『禽獸父親性侵親生女兒』之類的案件中,大多有著一樣的情節,父親毫無顧忌,母親隱忍不發,女兒委曲求全,鄰居知情不報。
自2012年3月,福建晉江20歲的小玲(化名)和13歲的小英(化名)姐妹倆,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裡,受到親生父親張某奎的強奸、猥褻,直到2013年7月,小玲向公安機關報案。
2015年8月3日晚,16歲的小梅在廣州街頭遭父親暴打。面對記者和民警,小梅說出了自己的悲慘遭遇——13歲起就被父親猥褻。小梅母親也承認知道這事兒,但女兒不該報警。小梅的叔叔知情,他曾跪求哥哥放過小梅,卻換來一頓拳腳。小梅的鄰居也知情,甚至當場撞上的就不止一位,可他們都沒報警。
更為多發的是沒有母親的單身家庭。例如,在常州首例撤銷監護權案例中,受害者——年僅4歲的女童朵朵,就是其父母分手後(未領結婚證),約定其撫養權歸父親金某。而金某多次猥褻朵朵,直至2015年4月朵朵與母親見面時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