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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擬修草案規定:未滿8歲兒童不能單獨在家
2017-08-14 16:14:47 來源:廣西新聞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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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西擬修草案規定未滿8歲兒童不能單獨在家

  未滿8歲禁『小鬼當家』是否知易行難

  核心提示

  近年來,由於父母監護不到位,未成年人游泳溺水、墜樓等意外事件時有發生。目前,《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修訂草案)》面向社會各界征集意見。這次修訂,也擬明確強調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監護、撫養、教育的首要責任。在若乾意見當中,其中有一條是未滿八歲兒童不能單獨在家。那麼對於這項規定,各位家長又是怎麼看的呢?

  獨自在家

  各地時有危險案例

  現如今,生活節奏加快,工作壓力也日漸增加,不少父母沒有過多時間和精力花在照顧孩子上面,因此孩子獨自在家的時間和次數也大幅增加,這也給孩子的安全帶來很大的隱患。

  今年1月,青島的張女士中午出門辦事,回家時纔發現五歲的女兒從四樓窗戶墜落了下來,掛在了三樓的晾衣架上。在消防隊員的幫助下,小女孩纔被安全救下。1月10日,江蘇南京的佔先生出門工作,把兩個孩子留在家裡,哥哥玩打火機燒了被褥引發火災,還好鄰居及時發現救出了孩子。

  為了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提醒和督促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更好地履行監護職責,廣西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修訂草案)面向社會各界征集意見中,也擬出臺了一項規定:未滿八歲兒童不能單獨在家。在意見征集階段,市民們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市民看法

  對大人也是一種責任

  接受記者采訪的市民蔣女士說:『我覺得這個合理性有待商榷,沒有特殊情況,誰都不願意把這麼小的孩子單獨放在家裡面。可是誰都會有特殊情況,這種時候不好說,我覺得沒辦法用法律來明文規定它合法或者不合法。』

  市民郭女士則認為,還是要有法律的依據,這對監督人來說還是比較好的。這樣不僅對小孩負責,對大人也是一種責任,這是一種推動。

  受訪市民普遍表示,自己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讓孩子獨自在家的,而那些把孩子單獨留在家裡的家庭,要麼是家裡沒有老人幫忙照顧,或者家庭條件不允許請保姆,這項規定如果出臺,對他們來說無疑會更加為難。

  學者觀點

  低收入家庭較難操作

  社會學者姚華指出:『這個政策的出臺更多的是考慮到兒童的權益,更好地保護兒童。我認為這個政策出臺可能會產生一些爭議,因為在過去我們確實沒有出臺過這樣的政策,而且從操作性來說,很多低收入的家庭可能就不具備這樣的條件。所以我相信在征求意見的過程當中,可能會引發一定的討論。』

  社會學者表示,這項規定其實是借鑒了國外的成熟經驗,不過根據目前廣西的實際情況來看,要想得到具體落實,難度還是比較大的。

  另外記者也了解到,本次修訂草案中,還明確規定了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車應當使用安全座椅、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副駕駛座位;另外,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進行游泳、乘坐游樂設施、客運索道、自動扶梯等具有危險性的活動,應當有成年人陪同;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獨居或者生活無著落的,要實行強制報告制度,由政府進行幫扶和安置。另外,對於校園欺凌,午托等社會關注的問題,修訂草案也有相關規定。(據南寧新聞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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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