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耐心地解釋化解信訪人心結
律師們除了普及法律,還要化解『心結』。
東元律師事務所律師戴叡曾遇到一個來自湛江的信訪人。信訪人兒子車禍身亡,因無證駕駛被交警認定全責,需要賠償。信訪人不服起訴到法院,最終敗訴,此後上訪到北京。
『他連上路的權利都沒有就上路了,無照駕駛出問題了,你還要別人賠償,你認為國家法律還有效果嗎?』戴叡說,通過上述類似的解釋工作,當事人最終明白了法院判決的法理,『我們必須做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
像上述這樣法院判決正確,當事人仍堅持上訪的並非個例。在戴叡看來,有些地方法院的判決書比較簡單,沒有達到說服當事人的程度,一些該說的道理沒有講給當事人。『法律背後透出來的還有社會工作,判決書要讓當事人心服口服,纔能讓當事人罷訴休訴。』
高層也有動作。去年7月,最高法公布了《民事訴訟文書樣式》,其中對裁判文書說理提出具體要求。明確『加強對復雜、疑難、新型、典型、有爭議、有示范價值等案件的說理。緊扣案件事實和法律爭議,對證據采信理由、案件事實認定理由以及解釋法律根據和案件事實具有法律上邏輯關系的理由等予以充分論述。』記者孟亞旭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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