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追訪:不少座椅換了個名頭繼續熱銷
記者在京東等平臺上看到,不少共享單車兒童座椅的賣家,換了個『摩托車兒童座椅』或『自行車兒童座椅』的名頭,依舊在賣這種快拆型的兒童座椅。在一家『自行車安全座椅』的網店,記者看到產品介紹中的圖片依舊是兒童座椅加裝在摩拜等共享單車上的場景。產品介紹也是如何快速安裝在共享單車的支架上。
相關交通專家告訴記者,這樣在共享單車上加裝兒童座椅,潛在危險性不可估量。有些單車本身矮小,『綁上』兒童座椅後更加影響騎行。倘若真的在騎行中遇到緊急情況,坐在兒童座椅裡的孩子很有可能受到更大傷害。
律師分析
若出問題,應由用戶承擔責任
北京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健表示,這一問題的出現,無一例外,都是單車用戶無視使用協議諸如『不得加裝載人座椅』等類似的禁止性條款、擅自加裝的行為,是違約行為。由此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只能因其自身的過錯自行承擔。
南京相關交通專家認為,交管部門有義務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五條對此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只准搭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的人員。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但是該條例施行時,並沒有共享單車這一新生事物,消費者購買的自行車所有權是屬於其自身的,其在有所有權的車輛上添附裝置,只要法律許可范圍內進行就是合法的,而共享單車的所有權是車輛提供企業,未經同意是不得改裝。』省條例對超出規范的自行車載人,理應發現一起制止一起。業內人士建議,交管部門遇到此類情況也應做好查處工作。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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