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發文擬規范行業發展
共享單車進入『下半場』:從共治走向共贏
業內建議,未來應促進技術創新與經營模式創新,向制造業服務化轉型
作為資本『寵兒』,共享單車解決了市民出行『最後三公裡』的需求,但隨之引發的亂停亂放、佔用道路資源等亂象也成為輿論關注焦點。近日,深圳、成都、上海、南京、北京等地相繼出臺文件,擬對共享單車進行相關規范發展。
專家認為,共享單車的發展已進入界定其公共服務屬性、從共治走向共贏的『下半場』。對於新生事物,一方面要預留足夠的空間任其實驗生長;另一方面,對於暴露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不宜簡單地一管了之。而從產業發展的角度,業內指出,共享單車應促進技術創新與經營模式創新,向制造業服務化轉型。
刻板印象:公共品只能姓『公』
『共享單車是公共服務嗎?或者換個說法,如果摩拜單車的投資方中有「國字號」企業參與,或者政府部門直接參與,我們還會認為它不是公共品嗎?』同濟大學公共管理系主任諸大建提出了這個問題。
專家認為,判斷共享單車姓『公』還是姓『私』,不是要看它的運營主體是不是政府部門,而是看它提供的服務是否有公共性。對共享單車提出監管原則,也需打破原有的『刻板印象』:公共服務不僅可以政府安排、政府生產,也可以政府安排、企業提供,市場同樣可以參與社會性、公益性的事情。
事實上,共享單車確實承擔了一部分公共品的職能。舉例說,根據廣州市政府頒布的《廣州市公共自行車系統管理辦法》,公共自行車系統的前期建設及設備購置費用由市、區兩級財政資金按一定比例出資,具體由市政府統一確定。2015年6月,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財政預算調整中,有1.2億元是『公共自行車項目提昇推廣資金』,按部署還會視情況考慮追加資金。
但是,在資本介入、『跑馬圈地』之下,共享單車市場同樣出現了亂停亂放、過度投放、拼命擴張等弊病。資本希望盡快吹高估值和退出的本質,也可能導致單車企業放松運營管理和質量風控,甚至可能『只管生不管養』。
『面對這種創新,政府部門既要按捺住亂伸的手,什麼事情都要自己上場乾;也要壓抑住悸動的心,出現問題不能一扣或一封了之。』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黃?說。
專家認為,『寬思路』是政府對共享單車發展有非合同的軟約束,多方參與制訂『一對多』的管理條例,確定各自義務與責任,這適用人口多的大城市;『窄思路』是政府對共享單車發展有合同化的硬約束,中小城市可以與企業制訂『一對一』的共享單車服務合同。
『一方面,政府應該歡迎更多的非政府力量提供公共服務,而不是設置進入門檻;另一方面,政府需要多多思考,在這種新的合作模式下,如何與企業協商,與消費者溝通,我還可以做什麼?我們彼此之間如何合作,可以把這件事情做得更好?這恐怕是當下一些城市治理者更需要思考的地方』。諸大建說。
『期盼政府能合理加大對於城市的非機動車管理的投入,包括合理規劃增加非機動車道、合理規劃增加非機動車停車位等。』一位普通的共享單車用戶給記者來信說,在共享單車的起步階段,其他探索更多還是交給市場本身。例如,對城市或地區如何實行共享自行車總量控制配額?配額由誰來制定和分配?配額的制定和分配又將依據什麼?『如果由政府某個職能部門來承擔,會不會存在權力尋租的空間;如果由某個行業協會來承擔,豈不是違背了協會去行政化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