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廳、省國土資源廳、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今天(13日)聯合下發《關於限制購買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機性購房,以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明確,從4月14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檔公寓、低層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下同)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居民家庭在三亞市購買第2套商品住宅,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居民家庭在其他市縣(包括海口市)購買第2套商品住宅,沒有購房貸款記錄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同時,在全省范圍內暫停向購買第3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居民家庭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通知》明確,禁止商品住宅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住宅再行轉讓。居民家庭新購買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通知》還對合理安排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商品住宅價格備案管理和加強交易資格審核進行了明確。
《通知》要求各市縣可結合當地實際,在本通知基礎上出臺更加嚴格的調控政策。(記者梁振君)
附: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南省國土資源廳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關於限制購買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
瓊建房〔2017〕96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機性購房,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和限制投機性購房
在全省范圍內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檔公寓、低層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下同)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
居民家庭在三亞市購買第2套商品住宅,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居民家庭在其他市縣(包括海口市)購買第2套商品住宅,沒有購房貸款記錄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同時,在全省范圍內暫停向購買第3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居民家庭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二、禁止期房轉讓和限制現房轉讓
禁止商品住宅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住宅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住宅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不動產權證之前,各市縣房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手續;不動產登記申請人與網簽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不動產登記部門不得為其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本通知印發後,居民家庭新購買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三、合理安排商品住宅用地供應
對商品住宅庫存去化期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且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市縣,經省國土資源廳批准,可適當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規模。對商品住宅庫存去化期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的市縣,繼續暫停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各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本市縣住宅用地年度供應計劃編制和實施工作,保證住宅用地供應平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