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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二孩政策前『搶生』二孩被罰 起訴計生部門
2017-03-24 09:06:45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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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案件再審具風向標意義

  近年來,社會扶養費的征收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話題。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記者注意到,類似案件備受關注,在全國也並不少見。

  吳有水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一些在生育政策調整之前出生的『二孩』,如果按照調整後的生育政策,這個孩子是合法出生,但如按照調整前的生育政策,這個孩子就會被衛計部門界定為『超生』。而從孩子出生到被衛計部門發現,到予以處罰,有的會有一個時間差,於是出現孩子出生時生育政策尚未改變,但當衛計部門對其父母進行超生處理或執行超生征收社會扶養費時,生育政策已經改變,導致各方產生如何處理的爭議。

  對於父母來說,認為既然政策放開,國家鼓勵生育二孩了,還揪著之前生的孩子不放,尤其是只早生幾天就要被征收,太不公平。而從衛計部門來說,對此類群體如何處置也頗感『棘手』。

  記者注意到,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對於社會撫養費,有的省份過往不究,有的省份則繼續追繳。

  而事實上,法律界對此也存在爭議,有人認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對沒有作出處理決定的生育行為,按照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規定,相關行政機關有作出處理決定的權利。

  也有的認為,在新舊法律衝突時,應適用有利於當事人原則,既然新法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孩子,就不應該在新法實施後繼續對此類二孩父母征收社會撫養費,也避免在修改之後生效的法律適用期間,卻適用已經被修正的舊法進行處罰的尷尬,使得處罰依據存在瑕疵,也為爭端的產生留下隱患。

  據了解,目前在浙江,還有多起關於社會撫養費的行政訴訟正在審理,但在此兩案被高院裁定再審後,還沒有一起宣判。吳有水對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說,僅在他的手上,就還有6起。他認為,這兩起案件的再審在全國具風向標意義,如何判決會對其他同類案件產生影響。

  法庭將擇日宣判。(董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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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