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的馮先生租用ofo共享單車,在下坡騎行時摔傷。馮先生認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車輛剎車失靈,遂將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索賠醫療費等2萬元。記者從朝陽法院獲悉,該院已正式受理此案。(3月21日中國新聞網)
共享單車種類不少,各種顏色的大馬路上都有,很多人也不是第一次騎了,媒體上關於共享單車何去何從的討論幾乎快要讓人耳朵磨出繭子來了,然而似乎仍沒定個是非。但向共享單車索賠,這卻是第一次。
據報道稱,馮先生地鐵站出來掃碼騎車,蹬了不到100米就遇到下坡,結果自行車剎車突然失靈,導致他連人帶車失控摔倒,『面部著地,牙齒當場折斷5顆、缺損一顆,脣部面部均受傷嚴重』,場面不可謂之不慘烈。
市民注冊共享單車賬號後,交納押金支付費用,掃描二維碼騎行共享單車的行為,是在事實上形成一種租賃關系。共享單車企業作為出租方,應當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盡到審慎管理及維護保養的義務。同時有應當向單車的租用者針對租車的注意事項等進行告知與提醒的義務。馮先生的事故,共享單車公司顯然未盡到義務,因此,馮先生要求該共享單車公司賠償的行為可以說是合理合法。
然而,有些網友的言詞卻略微出乎常情。『不能賠啊!開了這個頭,共享單車就完了……』『新碰瓷的方法』『不是路不平而是你不行』等等,好像覺得當事人心眼挺壞,活該就算了,沒想到末了還要訛一筆。如果基於人性啊、素質呀之類的想象而先下事實判斷,認為橫豎責任全怪馮先生,摔倒了心有不甘纔醞釀出了索賠的計劃,那麼這左右也就透露出猜疑者內心的陰暗而已。而如果無顧事實,只是任性地支橕共享單車方,那也就無異於一廂情願了。
誠然,共享單車進入人們的生活,『解決出行最後一公裡』,為我們提供了看得見的方便。無論是出於對新生事物的好感,還是寄望於繼續坐享共享經濟之成,期待共享單車遠離惡意,自由健康地發展,都是我們大家共同的朴素情感。可運用簡單的心願去作價值判斷,就難免會有失偏頗。
一個人疏忽大意能夠導致騎車摔倒,逞英雄裝瀟灑,試與風兒比肩能,下坡恰巧剎車失靈也能。至於馮先生事件中哪個佔了幾成幾,旁人講不清,也輪不到我們決斷。確實,小心謹慎可以避免掉大部分的意外,不過騎車再厲害的人物,下坡時剎車失靈,心跳都可能微微加速。當血液急促流轉起來,是變成手心出汗,還是手忙腳亂,希望我們永遠不需要去實踐。
總之,事情有一條清晰的邏輯擺在面前:即使馮先生騎行不小心,也不意味著共享單車公司就能逍遙自在。
如今一些共享單車的經營者似乎只是希望通過這一項目融資,借助於風險投資實行資本經營,盲目投入,瘋狂擴大市場,給消費者提供的產品卻不盡人意。恕筆者直言,有的共享單車,還真不是騎前檢查檢查就萬事大吉了,不敢恭維的質量,簡直讓人防不勝防。這些車子受到的損耗、傷害,如果沒有等來管理和維修,只等到了消費者用肉體與心情為之買單。
消費者因為共享單車導致自身利益受損而維權,正正當當,無可辯駁。共享單車經營者也只有接受責難,並切實解決好共享單車管理的問題,如此纔能決定共享單車有沒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