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司機侵佔公司賣車款10天花10萬元打賞女主播
打賞網紅女主播揮霍光自己侵佔的資金,然後在網紅景點拍視頻暴露行蹤——今年5月底,南岸區公安分局花園路派出所民警關注了數月的逃犯楊某,萬萬沒想到,自己隱匿身份逃到千裡之外,仍然栽在了網紅身上。
司機帶著賣車的錢消失了
2017年,南岸區一家醫藥企業聘用楊某給老板開車,由於勤快能乾,深得老板信任。2018年1月下旬,公司有一輛轎車需要出售,老板也將這件事交給楊某全權負責。楊某將該車以15萬元的價格出售後,便以各種理由搪塞拒將售車款上交公司。1月26日,公司財務再打楊某電話已無法接通,隨後,公司負責人向花園路派出所報了案,花園路派出所立案後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對楊某上網追逃,但4個多月過去了,楊某像人間蒸發了一樣,音訊全無。期間沒使用身份證開房住酒店,也沒有和家人聯系,手機也關閉。
曬網紅大橋暴露行蹤
正當案件偵查一籌莫展時,楊某的微信朋友圈在5月24日突然更新,這讓辦案民警眼前一亮,視頻中這個坐在賓館裡悠閑吃東西的人不正是潛逃數月的楊某嗎?不過由於在室內,並沒有其所在位置的線索。
然而楊某隨後又在朋友圈曬出了一段乘坐快艇出海游玩的視頻,雖然這段視頻只有短短10秒鍾,但視頻中遠遠可見海天相接處有一座大橋,辦案民警發現視頻中出現的大橋正是位於廣東省珠海市的港珠澳跨海大橋,在廣東警方的協助下,潛逃了4個多月的楊某於5月31日在廣東省深圳市被捉拿歸案。楊某被抓時傻了眼,完全不明白自己是怎麼被發現行蹤的。
10萬元打賞女主播
楊某到案後,對自己的侵佔公司售車款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楊某交代,他把公司的車賣掉後就攜款逃跑到了廣東,為躲避警方抓捕,更換了電話號碼,不與家人朋友聯系,侵佔公司的資金10天就花光了,其中的10萬元都用來打賞女主播了。
警方提醒廣大企業尤其是中小型民營企業,一定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堵塞漏洞、規避風險。同時提醒大家,『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的將構成職務侵佔罪,可依法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也可並處沒收財產。數額巨大的,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記者李卓然)
- 『冷資源』助力『冰雪游』2021/01/04
- 雙城區完成民生微項目25個 提昇『我為群眾辦實事』工作成效2021/09/01
- 李陽回應前妻家暴指控:教育女兒時發生言語爭執2021/09/01
- 奧運冠軍張雨霏:隔離期間能打游戲太爽啦!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