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5月15日電 記者15日從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了解到,成都市於15日昇級住房限購措施並從即日起實施,限購對象由自然人調整為家庭,父母通過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成都的,不能作為單獨家庭購房。
為切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機炒房行為,成都市對原有調控政策進行了完善,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15日出臺《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通知》。
《通知》規定,成都市戶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圍內擁有2套以上(含2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成都市戶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成都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擁有1套住房的,將不能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其他區(市)縣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應具有成都市戶籍,或非成都市戶籍但在成都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通知》規定,夫妻雙方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在全市范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在新政策施行之前商品住房已在全市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系統完成定購、擬定合同、已售(備案)狀態之一的;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買賣經紀服務合同』或『成都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的,按原政策執行。
自2016年10月開始,成都市陸續出臺住房限購、公證搖號選房、剛需優先搖號等多項調控措施,根據市場情況『打補丁』、步步加碼。
15日晚,成都市還配套出臺了公證搖號買房的新規定,其中規定一個家庭一次只能參與一個項目的搖號,在該項目選房結束後未能購房的,方可參與下一個項目的購房登記。『這主要是為了解決不少居民同時在多個樓盤搖號,誘發恐慌性購房情緒、增加家庭債務負擔、預埋違約風險等問題。』成都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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