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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當交警的面喝酒:我纔喝 怎麼證明我酒駕?
2018-04-23 15:18:49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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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當交警面喝酒段子當真獲拘役

  連網上的段子都當真,張某獲刑也怨不得什麼了!昨天,延慶檢察院通報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酒駕案件。

  張某和朋友聚會,酒足飯飽後,獨自駕車離去,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交警設卡檢查酒駕。張某一開始堅稱自己沒喝酒,拒不接受酒精測試,但最後『被逼無奈』,竟使出了網上段子教的歪招——掏出車裡的半瓶白酒,『咕咚咕咚』,一口氣喝了個底朝天,整個動作可謂是一氣呵成。喝完酒後,張某對交警說:『你們怎麼證明我酒駕了?我現在纔喝的酒。』結果,張某被帶回交警大隊調查。後經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張某拘役2個月,並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檢察官介紹,在詢問時,特意問過張某,為何當著交警面喝酒。張某回答說,看網上有段子說:酒駕被查趕緊喝酒,這樣,交警就搞不清被查的時候血液酒精含量到底有多少,也沒有證據是酒駕,然後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就可以脫罪了。

  其實,對於段子裡的歪招,法律早有准備。檢察官介紹,根據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印發的《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意見》: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准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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