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國內  >  國內萬象
搜 索
全國首例非法經營『笑氣』案宣判 被告獲刑2年罰5萬
2018-04-06 07:19:46 來源:央廣網  作者:李鐵柱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極光新聞

  全國首例『笑氣入刑』案宣判

  被告非法經營『笑氣』獲刑2年並處罰金5萬元

  4月4日,全國首例非法經營『笑氣』案在浙江省雲和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庭當庭宣判,被告人殷某某因非法經營『笑氣』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予以沒收,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4月4日上午,雲和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殷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殷某某違反國家規定,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經營一氧化二氮(俗稱「笑氣」),銷售額共計30餘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3萬餘元,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

  法庭當庭判決,被告人殷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予以沒收;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據雲和警方調查,2017年5月至10月底,殷某某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在位於青田的出租房內,以轉售謀利為目的,通過微信向上家購買危險化學品一氧化二氮。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單位和個人要經營『笑氣』,必須獲得安監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否則就涉嫌非法經營。經向浙江省公安廳請示並多次與安監、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的專業人士進行深入探討,雲和警方決定將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經營一氧化二氮定性為非法經營。

  2017年10月28日,各部門對雲和警方提出的法律依據取得共識。在省市公安機關的指導下,雲和警方迅速行動,破獲殷某某等人非法經營『笑氣』案,搗毀3個非法販賣『笑氣』的窩點,抓獲涉案嫌疑人9名,查扣『笑氣』10000餘瓶、作案手機10多部。

  經鑒定,殷某某等人經營的『笑氣』全部屬於危險化學品一氧化二氮。雲和縣公安局依法對殷某某等3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其餘人員處以行政拘留。

  據殷某某交待,其購入一氧化二氮後存放於出租房內,通過另一個微信號在其朋友圈發送廣告進行宣傳推銷,並利用該微信號和淘寶店鋪聯系買家收取貨款,通過快遞將一氧化二氮寄送至全國各地買家手中。累計向上家購買危險化學品一氧化二氮共計13000餘盒(10支/盒),平均購入價格約為人民幣20元/盒,利用微信支付、支付寶轉賬、銀行卡轉賬等方式支付貨款。

  截至案發,殷某某已出售『笑氣』12000餘盒,銷售額人民幣30餘萬元,扣除物流費、快遞費等支出後,賺取差價共計人民幣3萬餘元。

  新聞內存

  過量吸食危害大

  嚴重可致人死亡

  一氧化二氮是醫用麻醉劑,有輕微麻醉作用,『笑氣』還常見於蛋糕店的奶油氣彈裡。『笑氣』並不會讓人發笑,而是令人臉部肌肉失控,形成一個詭異的癡呆笑容,因此纔被稱為『笑氣』。過量吸食笑氣會引發人體精神疾病,甚至造成死亡,危害極大。

  去年以來,杭州、寧波等地的醫院就接診過因吸食『笑氣』精神失常的病例和因長期吸食『笑氣』成癮,導致雙腿『癱瘓』,坐著輪椅到醫院治療的病例。

  盡管『笑氣』的毒性堪比毒品,但管理卻呈現盲區。同國際上很多國家一樣,我國並沒有把『笑氣』列入麻醉藥品或精神藥品的管制目錄,只是將其作為普通的化學品列入了《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安監等部門負責對『笑氣』的生產、運輸、儲存等環節實施安全監管。對於買賣『笑氣』的行為,由於無法可依,各地只能使用行政手段或者地方性條例責令商家下架。

責任編輯:焦志明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頻道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