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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協商凝聚共識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2018-03-07 10:38:27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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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道路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既強調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也強調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在中國,協商民主能夠持續發展壯大,制度優勢得以轉化為治理效能,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在於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協商民主始終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道路,突出協商民主的人民性,不斷提高協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因而實現了廣泛、真實、管用的目標。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道路,是協商民主優勢能夠轉化為治理效能的道路選擇。中國的協商民主是對中華民族長期形成的天下為公、兼容並蓄、求同存異等優秀政治文化的繼承和發展,是對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長期實踐經驗的總結和昇華。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這一重大論斷不僅指明了協商民主發展植根於中國大地的事實,還旗幟鮮明地堅持協商民主發展的中國特色;不僅是對我國協商民主發展現狀的判斷,同時也體現了我們黨對我國協商民主發展路徑的頂層設計。應當認識到,在黨的領導下,立足本國國情,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道路,這是協商民主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前提和保障。我們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堅持好、發展好、完善好。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因為協商民主與黨的群眾路線相一致,人民性是充分發揮協商民主優勢的必然要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穿著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只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纔能做到更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人民民主的真諦就是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由眾人商量,協商民主是人民民主的一種重要制度形式和生動實踐。事實上,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就是要保證人民當家作主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將協商民主提昇到黨的群眾路線的高度,把協商民主定位為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不僅突出了協商民主的人民性,同時也強調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將黨的執政優勢貫穿在協商民主當中。協商民主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同時,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堅持全面發展的戰略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強調發展的全面性、系統性和協同性,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一步一個腳印把既定的行動綱領、戰略決策、工作部署變為現實,這為協商民主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提供了新機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發展深深嵌入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這一民主形式既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又發揮各方面的積極作用,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發揮人民群眾的創造性,從而能夠豐富民主實踐、拓展民主渠道、充實民主內涵。正因如此,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全面展開,形成了良好發展態勢。在當代中國的政治實踐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實踐形式不斷拓展,形成了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等多種協商類型,形成了廣泛多層發展態勢。協商民主全面發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匯聚起磅礡力量。

  明確廣泛、真實、管用的目標取向。判定一個國家的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權利,不僅要看人民在選舉時是否有投票的權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續參與的權利;不僅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選舉的權利,也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在建設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過程中,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正是在這一思想的引領下,我國協商民主能夠在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上充分發揮作用,成為管用的民主,成為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當中的民主。新時代多黨合作舞臺極為廣闊,要用好協商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會商量,做到言之有據、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真誠協商、務實協商,道實情、建良言,通過協商凝聚共識、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推進協商民主制度化。這是協商民主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的制度保障。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同志就提出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命題。在改革開放的各個時期,這一原則都得到重申,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基本命題。協商民主制度化強調在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同時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既發揮人民群眾的創造性,又保證協商民主規范運行。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協商民主制度化建設。2015年,中共中央印發《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份以協商民主為主題的中央文件,也是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的基礎性、支柱性改革舉措。此後,中辦、國辦又先後印發《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意見》《關於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等配套文件。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強調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要繼續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確保協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規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作者為天津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天津師范大學基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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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邱浩
【專題】2018全國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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