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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父親帶6歲兒子騎行窮游 鍛煉意志還是網絡乞討?
2018-01-22 14:23:29 來源:未來網  作者:賀卓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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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狼爸帶6歲娃騎行窮游引爭議專家稱屬於監護侵害行為應舉報

  未來網(www.k618.cn中央新聞網站)北京1月21日電 對一個6歲的小孩來說,每天騎行60-70公裡,負重6公斤,大部分時間吃自己煮的飯,偶爾去餐館,每天住帳篷,騎行過程中差一點出狀況。對於這樣的窮游,六歲男孩的父親表示,並不是帶兒子趕路,而是磨練他的意志力和自信。

  近日,一位來自四川廣元的父親將自己帶6歲兒子騎行『窮游』的直播畫面放到網絡上,引發了網友熱議。

  20日是他們出發的第三日。這位父親和6歲兒子一人一輛自行車,從廣元出發,打算途徑綿陽、成都,到重慶後再沿路返回。

  四川『狼爸』帶6歲兒子騎行『窮游』。視頻截圖。

  熱議一:鍛煉意志還是『網絡乞討』?

  對於這位『狼爸』的育子方式,有網友認為,在孩子能接受的情況下,這種教育方式更能培養出一個獨立自主的小孩,避免孩子成為溫室中的花朵。

  但也有網友並不贊同,認為磨練意志和自信並不一定非要通過這種方式,還是要考慮孩子的身心健康快樂成長。

  還有部分網友並不認同父親直播的這種方式,認為這個過程拿來直播,有以孩子作為噱頭的嫌疑,更有網友認為這在本質上是一種『網絡乞討』。

  熱議二:教育方式可商榷但可能違反交通法

  批判現在孩子太矯情也成為部分網友的觀點。有網友認為,很多00後、10後被父母和隔代長輩嬌慣,失去了鍛煉意志的機會,這位父親的做法恰恰用行動教育孩子,『總比窩在家裡看動畫片和玩游戲強多了』。

  有網友表示看完視頻發現小孩子很開心,也得到鍛煉,安全措施相對充足,爸爸的保護也比較充分,『就是年齡太小,不符合規定』。

  網友認為,遵守法律是家長必須要給孩子上的必修課之一。

  未來網記者查詢資料發現,早在1988年,我國發布的《道路安全管理條例》中就明確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准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在2004年發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也提到『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對此,父親認為,兒子的騎車技術沒有問題,而且在大人的眼皮底下,自己會處理。

  熱議三:屬監護侵害行為應向警方報案

  『狼爸』在視頻中提到,有一天下雨,孩子直接被衝到路中間。父親也承認,如果孩子騎車技術不好的話,肯定會出事。

  此前,這位『狼爸』曾經直播孩子走鋼絲引發眾網友褒貶不一討論。

  知名評論人@喬志峰認為,『狼爸』的不理智行為已經構成了監護侵害行為,應該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門聯合頒布《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乾問題的意見》,並於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該意見不僅對監護侵害行為進行了界定,還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舉報』,特別是學校、醫院、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發現未成年人受到監護侵害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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