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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回收難致『垃圾成山』 誰來買單清理?
2018-01-18 09:32:00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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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數萬輛共享單車雜亂無章的堆放在一空地上。 王東明 攝

  共享單車回收難致『垃圾成山』

  被『遺棄』的單車誰來買單清理?

  倪明、劉幸

  共享單車去向之單車回收篇

  2017年共享單車預計投放總量或接近2000萬輛。這些自行車報廢之後,會產生近30萬噸廢金屬。如今,成堆的報廢單車在城中角落堆積成山,而為了保證市場佔有率,部分共享單車企業又在『禁投令』下偷偷繼續投放,再次加劇了惡性循環。淪為垃圾的共享單車,誰來買單清理?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倪明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連日在廣州走訪發現,城中不少角落有廢車堆疊如山,好不容易被清理後,又在短時間再次聚集重回原樣,成為附近居民一大煩惱。其中,在海珠區江貝村東海裡十一巷,十幾輛各種品牌的共享單車被雜亂堆疊在那裡,記者嘗試掃碼解鎖,一輛ofo直接反饋『掃描失敗,請重試』,有一輛摩拜還能開鎖。

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數萬輛共享單車雜亂無章的堆放在一空地上。 王東明 攝

  仍有企業

  偷偷投放單車

  去年8月24日,廣州向共享單車企業發出『禁投令』,並聲明若發現新投放共享單車立即予以現場封存處理。同時,廣州市交通部門提出企業務必將重心集中於提昇運維管理服務水平,重點加大人員和管理投入,提昇車輛的規整、調度運轉、故障殘舊車輛回收等線下服務水平。

  但是,去年11月中旬,記者接到街坊投訴稱,在天河區粵墾路一帶一夜之間多出200餘輛摩拜單車,雖然其外觀幾乎全新,但每輛車的頭尾等部位卻有十分雷同的黃泥污跡,懷疑是企業將新車『做舊』後違規投放。此後不久,ofo也遭到投訴,稱其在客村地鐵站附近投放了一批疑似新車。

  11月17日廣州市交委、城管委、公安局交警支隊和各區政府再次聯合約談摩拜、ofo、小鳴、優拜四家共享單車企業,並對摩拜和ofo兩企業點名通報和嚴厲批評。

  目前,摩拜與ofo是市場佔有率最高的兩家企業,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就單車毀壞比例、維修數量、維修點布局等問題分別向摩拜單車和ofo單車了解情況,兩家公司均表示不對外公布。而關於企業如何發現破損單車以及如何回收等,截至發稿未得到ofo回復。

  單車維修成本

  貴過新車

  取回這些車輛對單車公司來說,意味著一筆怎樣的花費?

  如果廢棄單車由共享單車企業搬運維修,每搬運一輛車約需支付9.6元,維修一輛車需支付的人力成本大約在3.3元~6.7元之間,罰款50元~100元,綜上,3萬輛違規車需要配備的運維人員對一次性的成本支出將近200萬元,一輛單車的維修成本約67元,而取回之後,75萬元每月的人力成本仍是持續性的成本。據媒體對杭州公共自行車的分析報道,平攤到杭州市八萬多輛公共自行車上,每輛自行車的運維成本約為1000元,這甚至高於一輛新車的成本。

  律師:清理費用應由共享單車平臺承擔

  廣州市民李女士則提出質疑:『如果有定位追蹤和回收,為什麼這麼多車放了半個月都沒人來拉走?滿大街堆成垃圾堆的破單車誰去清理?』對此,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亮認為,當這些『被遺棄』的共享單車有損城市文明形象時,城管部門作為執法者應當及時清理這部分單車。至於清理費用,應當由原股東或者並購相關平臺的企業承擔。對於無人認領的共享單車,本質上仍屬於相關企業資產,城管部門可在依法清理扣押後發出認領公告,同時申請法院認定為無主物。如依法認定為無主物的,城管部門可以在變賣款優先清償清理費用後,將剩餘款項收歸國有。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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