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引發關注的河北唐山『教科書式耍賴』一事,1月13日有最新進展。13日晚,受害者家屬趙勇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近日,肇事者黃淑芬女兒劉明月,提起執行異議之訴。『我覺得,(她這麼做)是想否認黃淑芬出錢買的房,想讓房子解封。』目前,唐山市豐潤區法院已受理此案。
本報此前報道,2015年10月,河北唐山市民趙勇的父親趙香斌遭遇車禍,成為植物人。法院判決顯示,肇事司機黃淑芬對事故承擔主要責任,但之後黃淑芬一直沒有賠償各項損失80餘萬元。此後,趙勇將數段黃淑芬『教科書式耍賴』的音頻及視頻公布到網絡上,引發熱議。
事發後,黃淑芬被曝光『有房有車』,也引發眾多網友指責其『有能力賠償卻不作為』。對此,黃淑芬女兒劉明月曾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房產在她(劉明月)名下,且房產購於事故發生前,而汽車則是為了方便她上班纔購置。
2017年12月1日,趙勇的父親因搶救無效去世。隨後,趙勇起訴肇事者黃淑芬,追究其刑事責任。肇事者黃淑芬一方請律師提交鑒定異議書,要求唐山市檢察院法醫再次鑒定。
昨日,趙勇告訴北青報記者,1月13日,他收到法院的快遞,拿到劉明月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民事起訴受理通知書。通知書發送給趙勇及其母親,內容顯示:法院受理『劉明月訴你及第三人黃淑芬執行異議之訴一案』。
趙勇表示,訴狀內容顯示,其(劉明月)名下房產為劉個人出資,黃(黃淑芬)近兩年收入和40萬貸款用於保險市場投資及團隊建設上,與交通事故糾紛一案無任何關聯,否認轉移財產。同時要求:1.解封房產;2.被告(也就是趙勇)承擔訴訟費用。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目前唐山市豐潤區法院已受理此案。
法律界人士告訴北青報記者,根據通知書內容顯示,肇事司機黃淑芬系該案『第三人』。『這有兩種可能。第一,法院已告知黃淑芬此事,黃淑芬認同女兒的說法,即認同房產份額全部屬於女兒。否則黃就是共同被告而不是第三人;第二種可能是,法院還不知道黃淑芬對此事的態度,因此暫時將她列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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