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為13名外來務工者討回欠薪
欠薪餐廳稱經營困難法院查明其規避執行

法院為外來務工者發放被討回的工資攝影/記者袁藝
昨日上午9點,在北京東城法院南區的第二法庭,13名外來務工人員領到了自己被拖欠的工資,現場一共發還執行款28萬餘元,涉及勞動爭議類案件13件,最多的一人拿到了5萬多元。『被公司拖了那麼久,現在終於拿到錢了,心裡特別高興。』從河北來北京打工的小曹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
餐廳後廚乾活遭辭退
小曹家住河北,去年年底他來到北京,在王府井的一家餐飲公司找到了工作,負責在後廚幫忙。今年2月,餐飲公司以小曹在工作期間各階段的績效考核不合格、在經營過程中導致虧損嚴重為由將其辭退。和小曹一起被辭退的還有其他9名員工,他們也都是家住外地的『90後』,從去年1月陸續入職該餐廳,在後廚從事碪板、掌勺、打荷等工作。
據東城法院王法官介紹,經過他們了解,這家餐飲公司每年都換一次店長,每次換店長就把後廚的人換一遍,小曹等人已經是被換掉的第三批後廚人員。
在被辭退之後,小曹等人認為餐飲公司的辭退決定沒有依據。『入職時,公司沒有和我簽訂勞動合同。』小曹說。
餐飲公司被判支付18萬
今年3月,小曹等人向北京市東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該餐廳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加班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兩倍工資差額等共計18萬餘元。
餐廳辯稱,他們與員工簽訂了合同,並稱小曹等人存在違反員工手冊、違規使用餐廳食材等情況,但未能就其主張的勞動關系解除理由提供證據。
今年6月5日,東城區仲裁委作出裁決,餐飲公司支付小曹等10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加班工資等共計18萬餘元。然而,餐飲公司並未履行相應義務,小曹等人在多次要求公司支付工資被拒後,向東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因拒履行被法院罰款5萬元
東城法院收到案件後,執行法官汪霄、王相傑及時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傳票。被執行人代理人到庭談話並表示公司經營困難,只能一次性支付每個申請執行人一個月工資,但事後被執行人卻並未交納任何案款。執行法官責令該餐飲公司限期履行義務,否則將對其進行搜查與查封。被執行人迫於壓力向法院表明可以向每個申請執行人支付兩個月工資,但在部分申請執行人同意上述和解方案後,被執行人仍拒絕履行義務。
11月28日晚,東城法院執行庭汪霄、王相傑法官在法警大隊執行分隊的協助下,來到被申請執行人北京某餐廳進行了搜查。
在位於東城區金寶街某大廈三層的餐飲公司現場,法官通過對該餐廳前臺的POS機和支付寶、微信支付的搜查發現,在法院凍結其名下在農業銀行的存款之後,被執行人變更了銀行開戶行,轉而在錦州銀行北京分行進行開戶,從而規避執行。發現上述行為之後,執行法官將其前臺以及保險櫃中的現金予以現場查封並帶回法院。鑒於該餐廳此前多次以各種理由、通過各種手段拒絕履行義務,法院對其作出罰款5萬元的決定。在執行法官的督促下,被執行人於次日履行了全部執行案款,並繳納了5萬元罰款。
家住河北邯鄲的申女士也在被辭退的10人之中,之前她在餐飲公司的後廚做面點。從法官手裡領到了1萬多塊錢後,申女士說感覺一下子輕松了,『工資拿到手了,特別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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