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2月11日電(記者王陽)利用從事電信運營業務之便,伙同他人尋求個人利益,造成數十起電信詐騙案件發生,致使100餘萬元個人財產遭受損失。記者從山東煙臺市公安局了解到,一例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近日在山東煙臺宣判。
辦案人員介紹,2017年3至5月份,煙臺發生多起有人冒充采購部門名義、謊稱訂貨的詐騙案件。案件發生後,煙臺市公安局組織警力對案件進行分析研判,發現此類詐騙得逞的案件所用電話都由同一個營業廳辦理。根據多方查證,查實虛假的身份信息,全部為山東龍口市一電信運營商員工王某為提昇個人業績,聯合榮某在互聯網、手機卡販子等處非法獲取上千條公民身份證信息,用於批量開卡、售卡,致使其中一部分非實名登記電話卡落入詐騙分子手中,用於實施電信詐騙。自此,由多起電信詐騙案件牽出的非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浮出水面。在案件偵辦過程中,專案組調取證人證言100餘份,電子證據近30T,面對大量證據事實,犯罪嫌疑人均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龍口市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作出一審判決: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二萬元;判處榮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二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4247.5元。
專家表示,今年6月1日,新修訂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司法解釋開始實施,本案的偵辦為有效治理電信詐騙犯罪、遏制犯罪源頭開闢了新的打擊方法,提供了判例。
責任編輯:焦志明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頻道推薦
- 『冷資源』助力『冰雪游』2021/01/04
- 依蘭縣堅定產業強縣戰略 助力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2021/09/08
- 網友爆料oner組合岳岳騙p:希望大家追正經明星2021/09/02
- 奧運冠軍張雨霏:隔離期間能打游戲太爽啦!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