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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手機一分不花還送話費?有人一口氣買5部後悔了
2017-12-04 16:01:00 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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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原標題:買手機一分錢不花,還『送』你話費?

  孫先生收到的短信。

  涉事的營業廳已經關門。

  『手機你拿走,話費我來送!不要您掏一分錢,手機、話費免費帶回家,真正的零元購機時代來臨了!』南京市民孫先生去年10月收到這樣一條『零元購機』短信廣告。從去年12月到今年8月,孫先生在該運營商位於江寧的一家營業廳連續參加了5次『零元購機』活動。今年8月,問題突然爆發,孫先生身背兩萬多元債務卻維權無門,向揚子晚報消費評審團欄目進行投訴。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焦哲文/攝

  初嘗甜頭

  買部手機不要錢,還能賺4千多

  孫先生是在2016年10月9日收到這條廣告短信的。短信內容顯示,某運營商正舉辦『零元購機』活動,地點在江寧區秣陵街道鳳儀街上的一家營業廳。

  兩個月後,孫先生正好想換新手機,突然想起這條短信。可是,這樣的好事真的靠譜嗎?

  正好孫先生有個朋友王某(化名)在該運營商處工作,想到兩人是『發小』,對方肯定不會騙自己,便向對方諮詢。王某告訴他,自己和不少同事也參加了這個活動,真的是不要錢就能拿到新手機,而且還能『白賺』到不少話費。

  2016年12月,孫先生來到該營業廳辦理業務,自主選擇的是一部國產手機。營業廳工作人員要他填張『業務受理單』,協議單右下角蓋的是該運營商南京分公司的公章,中間蓋的是營業廳的公章。協議看上去是運營商官方提供的,右上方還有運營商的協議『序號』。

  根據協議,孫先生通過刷信用卡的方式,一次性向該營業廳指定的賬戶轉賬8560元。支付記錄上,收款人顯示為『個體戶趙某』,即該營業廳負責人。

  雖然這部手機當時的市場價大約為4千元。但協議上清清楚楚地表明:這8560元會分10個月返還到孫先生的銀行卡上,每個月返856元。這樣算下來,10個月後,孫先生不但白拿一部手機,還能賺到4千多元的話費。

  在這之後,孫先生每個月都能准時收到856元的返還款,這讓孫先生很高興。

  加大投入

  用上老婆身份證,又『拿』了4部手機

  嘗到甜頭後,孫先生又分別於2017年1月1日、5月30日、8月1日、8月21日,在該營業廳參加活動。活動規則除了1月份的那次有點復雜,其餘均和第一次大同小異,但根據所選手機的不同,孫先生通過信用卡支付給該營業廳的費用也更多了。

  今年5月30日,孫先生選擇的是一部三星S8手機,通過信用卡向營業廳一次性支付約1.5萬元。協議上注明,這些錢會分12個月返還給他。孫先生說,在辦理過程中,營業廳工作人員發現他名下的電話卡數量已經超出規定,不能用他的身份證繼續辦理電話卡了。但工作人員並沒有不讓孫先生參加活動,而是『建議』孫先生用妻子的身份證辦理電話卡,繼續讓他參加『零元購機』活動。

  隨後的8月1日和8月21日,孫先生又在該營業廳分別選了一部苹果7 Plus手機,兩次各向營業廳支付15176元。同樣,協議注明這些錢分12個月返還。

  問題來了

  從8月開始,說好的『返還款』沒了

  孫先生告訴揚子晚報消費評審團記者,從去年12月到今年8月,他在該營業廳5次參加『零元購機』活動,共得5部手機,用自己或妻子的身份證辦理過7張電話卡。因為營業廳工作人員說有『考核任務』,參加活動必須辦卡。

  他說,在今年8月之前,這5部手機所涉及到的費用,都能准時返還。其中,第一部手機的所有費用,到今年8月剛好全部還清。但從今年8月(含)至今,另外四部手機的返還款他一分錢都沒拿到!

  因為付款給營業廳時用的是信用卡,現在孫先生每月要自己掏錢還4千多元,每個月拿的工資,基本上都用來還信用卡了。

  『我日子快過不下去了!』孫先生當著記者的面算了一筆賬。這五次活動,他總共支出55928元,得到的五部手機,即便是按照手機廠商的官方指導價格(一般來說,實際購機會便宜幾百元),總共價值28900元,營業廳目前總共返還給他11091元,他損失15937元。另外,辦理貸款7957元,營業廳只替他還了3716元,還有4241元需要他個人償還。加起來,孫先生現在實際損失20178元!

  記者調查

  涉事營業廳已關門,受害者超百人

  根據孫先生的投訴,揚子晚報消費評審團記者近日來到位於江寧的這家營業廳,發現已經停止營業。卷簾門緊鎖,上面貼著一張沒有署名的字條『內部停業整頓,有事電話……』

  附近居民告訴記者:今年8月,這個營業廳就關門了,聽說是出事了。

  孫先生說,他在維權時就遇到一個和自己一樣辦了5部手機的人。據他了解,參加該活動的大多數人都辦過2部以上手機。

  在接下來的維權中,孫先生發現參加這種『零元購機』活動的人數超過120人。而該營業廳的負責人趙某是運營商在南京地區的一個『代理商』。趙某在南京有兩家營業廳,除了江寧這一家,在侯家橋還有一家,幾乎在同一時期,也在對外辦理這樣的『零元購機』活動。

  孫先生告訴記者,這120人中有20-30人就是這家運營商的工作人員。其餘人員有不少是這些工作人員的朋友、親戚、同學等。

  除了『零元購機』,在今年8月『出事』前,這兩家營業廳還對外舉辦過『話費充600元送600元』的活動,即市民一次性繳納給營業廳600元,營業廳分12個月返還給消費者共計1200元話費,每月返還100元。但到今年8月,這一活動的返還款同樣停止發放。

  運營商:活動與公司無關,已報警

  記者近日以『零元購機』參與者的身份,撥打運營商客服,要求公司方面給出一個說法。

  一位自稱負責『後臺處理投訴問題』的工作人員說,該活動是營業廳自主舉辦的活動,並非運營商公司的官方活動,公司方面會積極督促活動的主辦方履行承諾。

  記者追問,事情如何處理,損失誰來買單?對方回復說,公司方面已經報警處理,並已將相關材料提交給警方,目前此事正在處理當中。

  在記者的再三追問下,該工作人員承認,營業廳負責人趙某是他們公司的『代理商』。

  有請大眾評審

  律師:

  客戶可直接起訴運營商

  對此事件,江蘇玖潤律師事務所饒奮斌律師分析認為,本事件事實清楚、證據完整,運營商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涉事的客戶可直接起訴運營商,而不是趙某個人。

  饒律師分析說,首先,孫先生等人並不是與趙某個人私下達成的協議,而是在運營商的營業廳與代表運營商的工作人員簽署的協議。協議上,蓋的運營商的公章。客戶的出發點是看中運營商的信譽,認可這樣的活動。

  此外,從這種『零元購機』的活動開始出現,到問題爆發,時間跨度長達10個月,要說運營商毫不知情不太現實。即便運營商說不是官方活動,而是趙某個人舉辦的,那麼如果這樣的活動與運營商的現行制度相衝突,運營商方面為何不制止呢?此外諸如短信廣告、協議等也是以運營商的『官方』身份出現的。運營商在十個月內都沒有『叫停』,不是內部的管理出了大問題,就是『默認』了這種活動。

  即便趙某私下『篡改』協議,那麼也是運營商與趙某個人之間的事情。運營商可以起訴趙某個人。但這與孫先生等客戶沒有關系。如果孫先生等人想采取法律的途徑維權,可以直接起訴運營商,要求運營商履行協議,支付相應返還款。

  饒律師說,在銀行業常有類似案例。比如,一個人去銀行存錢,但營業員並沒有把錢交給銀行,而是自己私吞了。這雖然是營業員個人的錯誤行為,但客戶的損失是由銀行來承擔。至於營業員的錯誤,則是銀行與營業員之間的事。銀行會起訴營業員,對方有可能因職務犯罪坐牢並償還銀行損失,但這不是銀行不兌現客戶存款的理由。

  市民評審員:

  消費需理性

   『佔便宜』前應三思

  對此事件,南京市民鄭小姐直言,如今電子產品更新換代頻繁,不少人一見手機、電腦出新款就想購買『嘗鮮』,根本不考慮自己的實際需求。這是一種不理智的消費行為,也會造成資源的浪費。『要那麼多手機有什麼用呢?更何況活動規則還這麼稀奇古怪,買手機居然還要辦貸款,聽起來就不太靠譜。』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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