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國內  >  地方新聞
搜 索
套路深 市民聽講座買來『高價藥』竟然是糖果
2017-11-10 11:01:00 來源:大河網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極光新聞

  記者查證

  許可證號顯示該『中藥』所允許生產的產品為『糖果制品』

  11月6日,周老伯撥打了大河報熱線,講述了自己的遭遇。記者隨後到周老伯家,看到了老人高價購買的兩種『藥』:一種叫『桃仁玉竹顆粒』,另一種叫『黃精茯苓顆粒』,配料表顯示其原料是黃精、茯苓、杏仁、桃仁、玉竹等幾味中藥材,但是在瓶身上沒有國藥准字批准文號,只有一個食品生產許可證號:QS311213010213和一個產品標准代號SB/T10347。

  記者通過國家食藥監總局官方網站查詢發現,生產許可證號QS311213010213為上海金丹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而且這個許可證號所允許生產的產品為『糖果制品(糖果)』,並不是中藥。該產品的產品標准代號:SB/T10347,對應的是『糖果壓片糖果』的生產標准。

  11月8日下午,記者致電上海金丹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證實,周老伯所買的兩種產品,雖然原料中含有一些中藥材,該產品確實為普通食品,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藥品,不具備醫療效用,該產品執行的標准也確實是『壓片糖果』的生產標准。

  當事人回應

  沒說能治療疾病,只是進行『中藥調理』

  11月8日下午,記者來到鄭州高新區國槐街上的河南德膳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見到了當時給周老伯夫婦看病的醫生王翔。王翔承認,周老伯夫婦手中的兩種產品的確是他賣出去的,同時他也表示,如果老人提出質疑的話,可以給老人退貨退款。

  既然說老人身上有各種病,但賣給老人的卻不是藥品,而是普通食品,對於這樣的質疑,王翔解釋說,他賣給老人的產品屬於『藥食同源』的產品,既是食品,也是藥品。『因為這裡面的原料都是中藥藥材,就像這裡面的大紅棗,它是補氣血的,但它同時也是食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是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對此,王翔又解釋稱,自己『並沒有說治病,治病是西醫的說法,我們中醫只是說調理』。

  那麼,這個『調理』在不在『預防和治療』的范圍內呢?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下發的《關於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中有關中醫監督問題的批復》中明確顯示:中醫診療活動是以疾病診斷和治療為目的,在中醫理論指導下通過各種檢查,使用藥物、技術、器械及手術等方法,對疾病作出判斷和消除疾病、緩解病情、減輕痛苦、改善功能、延長生命、幫助患者恢復健康的活動。同時《批復》中也強調,在中醫醫療監督工作中,發現以涉及中醫藥的『預防』『保健』『養生』『氣功治病』『健康諮詢』『理療』等為名,或假借中醫理論和術語開展宣傳、培訓、講座、體驗等涉嫌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對不屬於本機關管轄的,應當按照《行政處罰法》《衛生行政處罰程序》的有關規定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

  在采訪中,王翔出示了自己的醫師資格證,但是其所在的德膳堂公司並沒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衛生部《關於對非法行醫罪犯罪條件征詢意見函的復函》指出:具有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在『未被批准行醫的場所』行醫屬非法行醫。其中,『未被批准行醫的場所』是指沒有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場所。對此,王翔解釋稱自己並未給老年人看病,只是提供了『中醫諮詢』服務。

  記者昨日又致電河南省中醫管理局,該局醫政處工作人員表示,『只要具有醫師資格證,並注冊到了某個醫療機構或者開辦診所的,其進行的把脈等行為都屬於診療行為』。

責任編輯:楊雪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頻道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