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10月31日電(記者王朋、屠國璽)從11月1日起,北方多地開啟冬季供暖模式,供暖熱力計費標准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目前,各地多以按熱流量計費和按總面積計費方式為主,計費標准不一。專家提醒,碰到暖氣不熱、房子不住等情況,居民看懂政策可省錢。
每到供暖期都會有市民詢問,『房子不住該咋辦?』遇到這種情況,各地多采取用戶提前向供熱企業申請,由供熱企業降額收取暖氣費的方式。在甘肅省蘭州市,用戶申請審核通過後,按熱流量計費用戶只需繳納標准熱費的30%,按總面積計費用戶只需繳納暖氣費的10%,不需全額繳納暖氣費。
在供暖期內,居民碰到供暖設備故障、室內溫度不高等情況該咋辦?通常各地規定,室內供熱溫度不得低於18℃。遇到不達標情況,各地供熱單位通常采取及時組織搶修恢復供暖方式。在甘肅省蘭州市,《蘭州市供熱用熱條例》規定,室內溫度未達到規定標准的,用戶可以向供熱單位投訴,因供熱單位責任連續停止供熱超過24小時的,需向用戶退還當日熱費。
冬季供暖是一件利民、惠民的暖心事,多地已開通供熱服務熱線用於解決用戶供熱問題。專家建議,用戶遇到供暖問題,要及時通過熱線溝通解決問題,『莫讓暖心事變成鬧心事』。
責任編輯: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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