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宿捨』引爭議:外界沒必要瞎操心
學校在基本的制度安排上,提供一些方便,不作硬性要求。給出一個方案,不去過度解讀,本身就是寬容、寬厚的大學精神的體現。
10月27日,一條『南開大學推行夫妻宿捨』的消息在網絡上刷屏。南開大學稱,考慮到已婚在校學生需求,學校推出的『夫妻宿捨』可以讓學生夫妻住在一起,方便溝通感情。不過,申請人夫妻雙方必須都是南開大學在籍在校生。南開大學新聞中心工作人員也表示,南開推出學生夫妻宿捨只是一種人性化服務,並不是鼓勵學生早婚。(封面新聞10月30日)
針對南開大學這一舉措,輿論紛紛擾擾,不少人稱贊大學的人性化,認為『夫妻宿捨』為在校學生提供了某種溫暖的生活保障,也有人認為,大學不是酒店賓館,大可不必迎合部分學生的需求與願望。有人甚至認為,在貧困生尚多、生病學生家庭無力負擔醫藥費、大學生『裸貸』事件層出不窮的今天,此類新聞還是少些為好。
任何一件引起爭議的事情,多有『兩面性』,至少,會呈現出不同的樣態。觀察的角度不一樣,信息傳遞過程存在增益與損耗,均可能影響外部的認識。有爭議也不是壞事,當事方不僅可以從中汲取好的意見,也可以藉此將事情全貌講得更清楚。比如,針對輿論此前的質疑,南開工作人員在接受采訪時就回應,夫妻宿捨並非鼓勵學生早婚。
准備了『夫妻宿捨』,說明學校注意到了學生中間可能會存在類似的需求。『夫妻宿捨』只是一個選項,畫勾還是打叉,或者乾脆選擇一笑而過,全在學生自己的選擇。這樣的做法,似乎還談不上鼓勵學生都去結婚。
學校當然不是賓館酒店,但也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聖殿。男女兩情相悅,以及由此延伸出來的正常夫妻生活,可謂天經地義。讓已婚男女分開居住,並不符合人性,而且,當前的法律法規也沒有規定不許在校男女同居。2004年出臺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規定,在校大學生符合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可以結婚。結婚了當然可以同居一室,學校適當調劑一下宿捨,提供一些便利,並無不可。
那種認為青年男女學生不應該考慮結婚的想法,未免多慮。結不結婚,一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二要看本人意願,就像南開工作人員說的那樣,完全屬於『私人事務』,他人大可不必置喙。外界跳出來充當人生導師指手畫腳,本身就是在瞎操心。
學校在基本的制度安排上,提供一些方便,不作硬性要求。給出一個方案,不去過度解讀,本身就是寬容、寬厚的大學精神的體現,是過來人對年輕人『同情之理解』,這有什麼不好?與其奢談什麼理想,還不如多一些人間煙火;與其總是強調大學的神性,還不如認真地回歸人性。
大學當然是承載文明、張揚理性的公共場域,但越宏大高遠,越應該關注每一個具體的『人』。讓每一個人都能感受到自己被尊重,感受到細節的體貼與溫情,這樣的大學纔是真正理性的大學。
至於說,目前高等教育依然存在的貧困生現象,與推出『夫妻宿捨』完全是兩個概念。要知道,『夫妻宿捨』不過是宿捨的合理調劑,並沒有佔用學校扶助貧困生的資源。隨意在二者之間拉扯,不合適,也不現實。無論時代如何變化,觀念如何更替,對人的尊重、呵護,應該是不變的底色。我們為大學教育所做的所有努力,都應該是為了讓年輕人擁有更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