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國內  >  國內萬象
搜 索
小偷留紙條字跡方正:若我未病死 必當投案自首
2017-10-13 10:57:22 來源:成都商報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極光新聞

  (原標題:偷走超市上萬財物後竟留字條稱『生活所迫』警方調查戳穿謊言)

  商場失竊,警方趕到現場卻發現一張字跡方正的字條,上書『實屬生活所迫,如若生病我未死亡,必當投案自首』。偷東西還留字條,盡管涉案金額不大,但這事在當地傳得沸沸揚揚。

  10月12日,成都商報記者從洪雅縣公安局獲悉,寫字條的『雅賊』已落網,其雖是大學畢業,但並非有病,而是首次作案,擔心受害人報案,便臨時起意,寫下此紙條博取同情,想讓受害人不要報警。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小偷留字條? 字跡方正被稱『雅賊』

  『那個偷東西留紙條的嘛,曉得曉得。』10月12日,一問及盜竊後留紙條的事跡,洪雅縣公安局內,連一些沒有辦案的人都知道。從警多年,眉山市洪雅縣洪川派出所副所長羅亞平也自稱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9月19日,洪雅縣布拉格廣場附近一家商場失竊,接到報警後,洪川派出所立即出警。

  『到達現場,我們簡直目瞪口呆。』?洪川派出所所長黃秋林介紹,盜竊現場是個超市,被盜物品超過萬元,清理現場時,民警在櫃臺一顯眼位置發現一個薄薄的筆記本被翻開了,上面還有三行字。

  上前一看,大家都覺得有點奇怪,這三行字為『實屬生活所迫,如若生病我未死亡,必當投案自首』,落款時間為2017年9月19日。

  超市人員均否認系自己所寫,民警初步判斷,這是盜竊男子留下的。

  洪川派出所副所長羅亞平發現,這三張字雖是黑色中性筆所寫,但字體方正。他推測,說不定這背後還有什麼隱情。

  偷東西還留字條,盡管涉案金額不大,但這事立刻在當地傳得沸沸揚揚,一時間,『雅賊』名氣大振。

  真相大白? 臨時起意手寫為博同情

  經過民警排查,10月9日,33歲的嫌疑人郭某被抓獲歸案。審訊中,郭某對自己的盜竊行為供認不諱。

  紙條上的字確是郭某所寫,和大家想象中相差不多的是,郭某就讀過大學,和許多只有初中文化的盜賊相比,他的確算『高學歷』。

  但他的作案動機,並非是紙條上所寫『實屬生活所迫』。民警介紹,郭某大學畢業後,也曾上過班,但因其不願吃苦,好吃懶做,一直無業。今年初,郭某在網上認識一名湖南籍女子,兩人確立戀愛關系。進入熱戀後,女子從湖南來到洪雅,並在一家茶樓上班。郭某因為無業,生活窘迫,時常與女友發生爭吵,加之其沒錢給女友買東西,覺得很沒面子,於是想『通過其他渠道找到收入』。

  9月19日晚,趁著人多,郭某混入洪雅縣城內一家超市,一直躲在角落伺機作案。粗心的工作人員直到關門也沒有發現他。超市關門後,郭某偷走了上萬元的財物,看著時間充裕,櫃臺上又有紙筆,於是他順手就寫了開頭那張字條。

  為何要寫『如若生病我未死亡,必當投案自首』這樣的話,郭某稱,這些都是自己的托辭,當時是自己第一次作案,心裡也有些害怕,就臨時起意,寫下這樣的話,完全是為了博取同情,讓受害人不要報警。

  羅亞平也證實,在此之前,郭某並無盜竊記錄,入所檢查時顯示嫌疑人身體好得很,根本沒病。目前,郭某因涉嫌盜竊被依法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