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黑人強奸後保研?湖北黃石網民造謠被拘5日
人民網北京10月11日電(記者孝金波)女生被強奸後保研?這條流傳已久的謠言,在今年十一長假期間,又有了『黃石版本』。11日,湖北黃石網警通報,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網民李某被下陸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11日9時,黃石網警官微發布了關於『黃石網民在微博發布不實言論』的警情通報。
通報稱,9月27日,一網民針對一則有關黃石某高校的新聞報道,通過微博發文評論稱『作為某某大學的學生,我告訴你之前有兩個黑人強奸了一個妹子,後來結果可想而知,女生保研,黑人遣送回去。可以絕對保真。女生想報警強硬壓下來的』,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黃石網警立即與學校保衛部門聯系,確定該言論純屬無中生有,隨意捏造。該校還作出鄭重承諾,表示轄區派出所及學校保衛處從未接到關於黑人留學生強奸學校女生的報警,學校也沒有取得保研的資格,所以不可能保研。
10月1日,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李某被下陸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求真』欄目記者發現,以『強奸』或『輪奸』、『女生』、『保研』等關鍵詞組合檢索,類似的謠言流傳已久,僅僅更換了受害者、嫌疑人的身份、保研者的人數、學校地點等信息就『搖身一變』,而因其具備恐慌性和獵奇性,不斷引發傳播。僅從以往的新聞報道中,就可以查閱到多地高校曾『中槍』。
2005年6月3日,位於北京豐臺區的首都經貿大學,以學生處名義貼出公告稱:『目前的調查結果』表明,在學生中流傳的該校賽歐公寓『某女生受到民工侵害』的說法為『沒有事實根據的謠言』。
2009年6月13日,網民『悲哀纔子』發帖稱位於安徽省蕪湖市的安徽師范大學一個寢室四名女學生集體遭到強奸。經蕪湖警方調查,此事完全是編造杜撰的,『悲哀纔子』因在網上傳播虛假信息受到治安處罰。
2010年4月15日有傳聞稱『中央民族大學連發三起強奸案,學校為隱瞞此事封鎖消息,給受害女生保研未向警方報案』,一時引起很多學生恐慌。該校保衛部回應稱絕對沒有此事,網上消息是謠傳。
2011年5月9日,『南昌同城會』在微博中發布消息:『7日晚,江西中醫學院有個女生在實驗樓被留學生強奸,他的男友當時也在場,被幾個老外按住,讓他看到自己的女友在自己眼前被糟蹋!學校為息事寧人,公費保研,可是那個女生已經瘋了,保研有什麼用?』當晚江西中醫學院官方網站發布聲明闢謠。隨後,『南昌同城會』刪除了微博內容並發表道歉聲明。
2011年5月15日,西北民族大學在其官網發布聲明稱,經查實,關於部分網絡論壇近日出現有關該校三名女生遭民工輪奸,並且學校承諾被害女生保研等系列之事『純屬謠言』,目前學校秩序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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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網絡空間是公共空間,網絡社會也是法治社會,對編造、傳播網絡謠言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絕不手軟。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