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男子嫌給的分手費不夠竟當街搶摔女朋友手機)
嫌給的分手費不夠當街搶摔女友手機
熱心市民報警稱搶劫引烏龍,民警介入後男子賠償了女友手機損失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柳州訊10月7日傍晚6時30分許,柳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市民電話報警稱:在魚峰區惠龍路上發生一起搶劫案,一名女子拿在手裡的手機被人搶走了。110民警趕到現場調查,卻發現這是一起由分手費引發的糾紛。
被搶手機的女子姓吳,今年38歲。魚峰110警務中隊民警趕到時,搶手機的男子還留在現場。他姓覃,48歲,宜州市人,目前在柳州市的一個建築工地打工。民警分別詢問兩人,查清了事情的原委。原來,吳某和覃某是通過QQ聊天認識的,並發展成為情侶,交往至今已經4年了。最近,吳某向覃提出分手,覃某卻以戀愛時他花了不少錢為由,向吳索要6000元分手費。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吳某答應付給覃某分手費4000元,覃某也表示接受。
10月7日傍晚,兩人在惠龍路見了面。吳某將事先准備好的4000元給了覃某,覃某收錢後卻還提出了其他要求。覃某說,吳某正在使用的手機和不少衣服都是他花錢買的,他要求吳某支付更多的分手費。吳某不肯,雙方因此發生爭執。爭吵中,覃某動手搶奪吳某手中的手機,因此引起路人的誤會,所以纔有人撥打110電話報警稱發生了搶劫案。
覃某在搶奪手機的過程中,將吳某的手機摔在地上,造成手機損壞。吳某要求覃賠償,覃卻拿出發票證明,說這部手機是他不久前花了2000多元幫吳某買的。吳某說,雖然這部手機是在兩人交往期間覃某送給她的,但她在提出分手後已按照約定向覃某支付了4000元分手費,這部手機應當是她的個人財產。
見覃、吳兩人爭執不下,民警只好將他們帶回箭盤警務站調解。經過調解,覃某承認已接受吳某支付的分手費,並同意賠償吳某手機摔壞的損失1500元。賠款當場支付,兩人的恩怨就此勾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