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經許可制作使用可能會侵權
據了解,今年以來,用戶向律師諮詢有關使用表情包是否侵權的明顯增多,問詢內容主要集中在『將朋友的圖片制作成表情包發布是否涉及名譽權』『使用名人、明星形象的表情包,會不會被訴訟』等。
『如果截取表情包圖像以商業使用為目的,未經肖像權人或其三代以內近親屬同意,就會構成對他人肖像權的侵害。』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教授陳堂發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如果表情圖形存在對權利人的不適當『藝術』處理,體現為一種『丑化、歪曲』的效果,可能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
『如果沒有取得許可就利用了特定的名人肖像、影視劇片段,還可能侵犯影視劇的著作權。』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曉補充說。
記者注意到,侵權現象並非完全獨立,有時一種表情包的制作和使用可能同時侵犯兩種或三種權利。
陳堂發告訴記者:『類似截取「慰安婦」老人頭像為基礎制作的表情包,是以特定的方式呈現的肖像,應該受保護肖像權、名譽權的法律調整,著作權的責任承擔不能替代人格權的侵權責任承擔。』
『具體追責時,使用者不知情往往不需要負責任。』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明濤表示,『使用者在知情的情況下只負有刪除義務,不負有賠償義務。』當前中國的著作權法,往往不追究終端消費者侵犯知識產權的責任。
『平臺對表情包也沒有事先審核功能。平臺沒有這個權利也沒有這個義務。』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表情包所有的內容都由用戶自己上傳,網站只是網絡服務提供者。『除非表情包是網站要求某個人去做的,這時候出現問題網站纔承擔責任。』
二次創作可以受著作權保護
『表情包屬於一般意義上的作品,運用特定符號,體現了一定的內容。同時,表情包也屬於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具有獨創性、可以通過有形的方式復制。』陳堂發認為,表情包也可以是二次創作行為,以他人作品為基調加以明顯地改編,且在引用的基礎上內容與表達方式的改變很明顯。
『二次創作比較典型的就是利用明星的劇照等制作的表情包,比如爾康、達康書記等。』陳明濤說,『我們把二次創作叫作演繹作品或者改編作品,演繹作品和原作品之間只要有一定區別性的改編就可以了,不需要改動特別大。通常情況下,二次創作對創作性的標准要求很低。在圖上加一句話,也算是二次創作。』
『原則上,一次創作肯定是受到著作權保護的,而二次創作就比較復雜。』陳明濤告訴記者,司法實踐中的相關案例,認為二次創作可以受到著作權保護。
在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徐新明看來,二次創作形成以後,如果符合著作權法關於作品的要求,就可以算作法律意義上的作品,應當受到著作權法及有關法律的保護。『即使這個創作本身,沒有經過原來權利人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