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後是平臺內容爭奪白熱化
一則安裝前極易被用戶默認勾選同意項的新版用戶服務使用協議,意外地將收入水漲船高的微博推上了風口浪尖。
因對其中涉及『版權』、『獨家刊登』等協議條款的不滿,不少用戶對微博的『霸王條款』感到憤怒。16日,新浪微博修改了用戶協議,並就此問題作出回應。微博稱,用戶對自己的原創作品毫無爭議地擁有著作權,該條款僅針對未經微博平臺同意的第三方非法抓取行為。大平臺『傲慢』的背後,也反映出版權日趨激烈的競爭態勢。
霸王條款:你發的微博,版權歸新浪?
15日晚間,新浪微博發布了《微博個人信息保護政策》,由於必須同意接受該政策後纔能繼續使用微博,不少人第一次開始認真研讀微博相關協議。
有網友發現,在默認用戶同意的《微博用戶服務使用協議》中要求,『未經平臺事先書面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由此引發眾多網友對自己微博版權的擔懮。
『我拿喇叭廣播,喇叭就有版權了?』對微博條款的『抵制』首先來自微博上的不少『大V』、『中V』等長期在微博上創作的認證用戶。不少用戶將微博的條款解讀為,只要文章發在微博,版權就屬於新浪,不能再發布在其他網絡平臺上。
作家馬伯庸質疑稱:『我在微博上首發了篇文,雜志想刊登,可如果新浪不同意,我本人點頭都沒用?』女演員李艾佳更是寫下《微博,無恥不是你虐奪版權的通行證》。還有很多人並不承認這個條款。包括媒體人楊江(新周刊)在內的多位用戶,則在微博上公開聲明:對該彈窗內容不認同,本人微博所有內容版權歸本人所有。
責任編輯:孫嵐
圖片新聞
熱點新聞
圖片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