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無罪理由多年前律師已提出
2017年7月,福建省高院決定再審這樁14年前的疑案。
開庭地點設在南平市建陽區法院。出庭檢察員認為,該案證據存在的矛盾和疑點無法排除,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依法改判。
支橕這一意見的理由,與律師多年來的觀點頗為相似。出庭檢察員表示,原判認定楊某系機械性窒息死亡的依據不足,而由於未提取到車轍車胎印跡及相關生物痕跡,認定菜刀、碪板及農用車系作案工具也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對於繆家五口的有罪供述,出庭檢察員認為,部分有罪供述雖能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但有罪供述前後矛盾,與現場勘查筆錄也存在矛盾,無法合理排除。這正是吳敬楚律師在一審二審期間就提出過的。
再審判決在一個半月之後作出了。判決認可了出庭檢察員這一說法。
判決載明,這些相互矛盾的供述,包括參與分屍的人員不同、分屍工具不同、分屍地點不同等。
關於分屍地點,判決還提出,原判認定分屍地點在家中浴室,然而該浴室不到1.2平方米,難以容納多人實施分屍,且未提取到任何生物痕跡,不符合常理。
另一個被認為違背常理的是,所謂分屍工具菜刀和碪板,系案發後18天從繆家廚房提取的。將作案工具置於廚房使用,這與日常生活忌俗相悖。
繆新華案發當天有無作案時間,也被打了個問號。此前,繆新華辯解案發當晚在網吧看朋友上網,判決書顯示,偵查機關在繆新華作出該供述的次日,即提取到他的朋友陳某案發當晚在該網吧的上網記錄。同時,網吧有關人員的上網記錄出現涂改和添加,但未有合理解釋。
除了認為作案時間證據存疑、殺人動機存疑,再審判決對律師提出的mtDNA鑒定問題的意見,也予以采納了。
父親去世前稱未獲清白不要下葬
接到無罪判決書的繆新華即將回家。
此前,他於7月18日在獄中收到再審決定書。毛立新回憶,這是繆新華狀態比較好的時刻,『去年,他很低落,(情緒)非常糟糕,消瘦,像個小老頭,十幾年來一直寫申訴材料』。
臨走時,毛立新不得不告訴繆新華,他的父親繆德樹不能一起參加再審了,因為他去年已經去世——這是家人隱瞞很久的消息。『我們勸他節哀順變。』毛立新說,案件已經到了最後的階段了,這算是告慰父親了。
『我爸爸一提到全家的冤屈就淚流滿面。』最早恢復自由的繆新光回憶,父親去世前叮囑,如果一家五口沒有獲得清白,不要給他下葬。在他看來,父親出獄後與從前判若兩人,身體也大不如前,體檢的胸部CT顯示,其多根肋骨發生陳舊性骨折。
對繆新光而言,在看守所的3年,也是自己青春被毀的3年。從看守所出來,他做過搬運工、服務員,不僅要養活自己,還要還家裡的債,同時掛念在監獄裡的父親、大哥和二哥。
他有時候感慨自己『一無所有』:既沒有本錢,條件不好,又沒有技術,到外面更不好賺錢,而且,還要想盡辦法去伸冤。
今年7月28日是再審開庭的日子。兩天前,繆新容已經從工作地廣東啟程,與繆新光匯合了。2008年出獄的他,與繆新光一樣,難以盤點申訴過程中最困難的時刻,『都難,都難如登天』。
繆新容記得,每次家裡去看繆新華,他肯定都會問申訴的事。這時,家人都安慰他會盡心盡力,不要擔心,『這個結果不是我們能給的,我們只能安慰他,相信家裡人,也要相信法律』。
對於這起遲到14年前的洗冤案件,毛立新發現,案件本身疑點明顯,證據也沒有達到確實充分,但法院兩次都判死刑,最後還是疑罪從輕。吳敬楚律師也感慨『疑罪從無』原則的不易:如果法官做不到這一點,會影響法律審判的公正。
繆家平凡的命運也被改變了。在剛過去的日子裡,除了四處反映情況、請教法學人士之外,在外務工的繆新容對新聞也極為關注。每每看到冤假錯案的平反報道,繆新容都感慨『同是天涯淪落人』,並反復對自己說:一定要相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