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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4年前分屍案再審 『凶手』洗冤無罪釋放
2017-09-13 10:11:18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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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繆家浴室不可能是分屍現場

  繆家人至今封存著一樓的浴室,目的是讓人隨時可以查看這個所謂的『分屍現場』。看過浴室的人都能得出一個結論,那裡根本就容不下三個成年人,更別說在裡面分屍了。

  毛立新律師稱,本案有殺人、分屍、拋屍三個現場。偵查機關收集、提取到一些客觀證據,但缺乏指向性,不能證明是繆新華等5人實施了殺人、分屍、拋屍行為。

  唯一把繆新華等5人與分屍現場建立關聯的,是在繆家浴室下水道中提取的毛發,公安機關DNA鑒定認定系被害人楊燕輝所留,但送檢的毛發來源不明,只能作排除認定,並不能作同一認定,該證據不能認定繆新華家浴室就是分屍現場。

  律師毛立新的《申訴代理意見》中,就分屍現場證據提出了一系列質疑。

  當年法院判決認定的一項關鍵證據是,福建省公安廳法醫學檢驗報告證實,送檢的分屍現場浴室下水道污物、衛生間門框靠地面一側木塊、浴池內瓷磚上、衛生間矮櫃木片上檢出人血。

  代理意見認為,在繆新華家的浴室,即所謂分屍現場,除了在下水道中提取到了部分毛發外,並未提取到任何與被害人有關聯的血跡、肉末、骨頭碎片等物證。雖然在衛生間地面一側木塊、浴池內瓷磚、衛生間矮櫃木片上『暗紅色可疑斑跡』中檢出人血,但並未檢測出血液系被害人楊燕輝所留。

  此外,代理意見還提出,作為分屍工具的『碪板』,系木質,中間有一條明顯的裂縫。如果真是作案工具,則『碪板』中間裂縫處難免會滲入血跡、肉末、骨頭渣等微量物質。但實際上,並未檢出被害人血跡或其他任何微量物質。

  當年法院判決中認定的另一項重要證據是,遼寧省公安廳刑事技術鑒定證實,通過對送檢的『嫌疑人繆新華家衛生間浴室門口下水道殘留物中提取的毛發』和『被害人楊燕輝毛發』進行DNA檢測鑒定,『嫌疑人繆新華家衛生間浴室門口下水道殘留物中提取的毛發』是楊燕輝毛發的可能性為99.999%。

  代理意見認為,偵查機關在下水道中提取的毛發,DNA鑒定認定系被害人楊燕輝所留,不具有科學性、准確性,不足為據。代理意見從7個方面詳細陳述了理由,其中之一是《現場物證提取記錄》上的『見證人』簽名為『陳建濤』,系偵查機關的駕駛員,其見證人身份不合法。由於提取筆錄記載不明確,此處提取的毛發與後來送檢的毛發,是否同一,難以確定,導致送檢的毛發來源不明。

  客觀證據不真實,與刑訊逼供的有罪供述不相吻合,這是冤假錯案的一個共性,毛立新說。

  『繆新華一家5口蒙冤案,獲再審改判,無罪釋放,很幸運。』毛立新對北青報記者表示。

  2016年1月,繆新華案被尚權律師所集體代理,同年12月向福建省高院提出代理意見,要求再審改判此案。福建高院2017年7月25日作出決定,7月28日在南平市建陽區法院公開開庭再審此案。

  再審當天庭審持續了7個小時,10名辯護人均作無罪辯護。出庭檢察員也認為本案證據存在問題、不足以認定。

  福建省高級法院相關人士稱,福建高院近年幾乎每年重審一起重大疑案,都是在沒有『真凶再現』情況下改判的舊案,主動重啟了再審程序。

  文/本報記者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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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