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繆家5口喊冤不止
楊燕輝被害案後的兩年多,繆新華一家5口,歷經寧德中級法院兩次一審、福建省高級法院兩次二審,都未能脫罪,蒙冤獲刑。
在發回重審後,2005年8月15日寧德市中級法院再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繆新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以包庇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6年、3年、3年。
福建省高級法院於2006年4月21日作出終審判決,改判繆新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駁回其他四人之上訴、維持原判。
對於法院的判決,繆家人一直喊冤不止,在柘榮縣城的家裡,院內一直懸掛著白底紅字的牌匾,上面寫著『天大殺人冤案』。
弟弟繆新光曾面對記者的鏡頭說,『殺人分屍,聽說死者還懷有身孕,一屍兩命,可是天大的案子啊,十條命都不夠槍斃的』。
大哥繆新華、二哥繆新容在監獄裡也一直堅持申訴。
父親繆德樹出獄後身患多種疾病,2016年6月病逝。臨終前交待家人,『如果我真等不到那一天,你們不要給我下葬,我死不瞑目。』
繆新華的叔叔繆進加更是否認開拖拉機拉屍體的事情。他說,他不是在法庭上纔喊冤,每次提審他都是跪在地上喊冤。
初中畢業的繆新容出獄後,先後到福建省高院、省政法委、最高院和最高檢申訴。
2017年7月28日福建省高級法院再審此案,繆新華在法庭上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這事我沒做』。
有罪供述系為『非法獲取』
繆新華的二弟繆新光,2003年4月21日隨父親繆德樹去的公安局,那年他18歲。
繆新光回憶說,父親帶著他來到公安局的二樓,就被分別關押。在公安局的那些天,給他的感覺是度日如年。
公安人員問他那天晚上他家裡發生了什麼事,繆新光說他整個人都懵了,莫名其妙。他說,沒有。人家就說他不老實。後來他受了很多的苦。
律師毛立新提供給北京青年報記者的一份《申訴代理意見》中明確指出,繆新華等5人的有罪供述系偵查人員以刑訊逼供、誘供、指供等非法手段獲取,依法應予排除。
繆新容提交的一份錄音證據顯示,繆新華及繆德樹等被告人在看守所內外均遭到過刑訊逼供。
在詳細研究了該案卷宗後,律師毛立新發現5名嫌疑人的口供多處前後不一,不斷反復,疑點叢生。
比如,被害人楊燕輝的隨身飾品至今沒有找到。繆新華等5人被逼供中曾經說丟到河裡了,後來又說交給別人了,但警方查證後都沒有找到。『因為不是繆新華等人作案,當然也就不知道東西到底在哪裡。』毛立新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