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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店洗澡後玻璃門碎裂 手腳多處受傷索賠遇阻
2017-09-11 09:55:00 來源:成都商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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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原標題:沐浴後酒店玻璃門碎裂女子手腳多處受傷索賠遇阻)

  劉女士受傷的手裹著紗布

  劉女士本計劃在酒店住一晚,第二天回江蘇陪兒子,不想行程被一扇玻璃門打亂。她稱,當晚洗完澡她准備拉開玻璃門,『?當』一聲玻璃門碎裂,致其手指、腳背多處受傷,並住院治療9天。她要求酒店支付其誤工費、護理費等6萬元,但酒店表示只能支付1萬元人道主義費用,稱房間玻璃符合標准……

  買好8月20日回上海的火車票後,劉女士決定在成都住一晚。8月19日16時許,她入住成都東客站附近的閬中大酒店。她回憶,當晚8時許她准備洗澡,發現玻璃門拉起來費勁,出現約10厘米空檔,但她沒在意便進去洗澡了。然而,洗完澡准備拉門出去時,發現一只手拉不開玻璃門,『我就雙手去拉』,結果『?當』一聲,『玻璃門上部呈片狀砸向我,下方玻璃直接垮塌碎掉。』

  她的手、腳等多處被劃傷流血,隨後她聯系了酒店方並被送往醫院治療。她向記者出示的住院記錄顯示,其右腕背、左中指、雙足背均有開放性血管神經肌腱損傷。醫院為她做了修復手術,『在手術室待了3小時,共縫了20多針。』她說。

  8月28日劉女士出院,住到酒店安排的另一間房,出事房間也在她的要求下封房。醫院的出院記錄上寫著『建議全休、加強營養、專人護理3個月』。9月9日下午,劉女士的手腳還裹著紗布,其行李箱、衣物還留在房內,浴室內仍殘留玻璃碎渣。酒店一侯姓負責人表示,事發後他們已對酒店其他房間的玻璃做過檢查,『都沒有問題。』

  劉女士告訴記者,自己和酒店方協商過賠償事宜,『我要求酒店方賠償我誤工費、護工費、營養費等6萬元。』不過,雙方協商並未達成一致。

  酒店侯姓負責人建議,劉女士可以走司法途徑確認各方責任。『劉女士一個人在房間,裡面發生的事情我們都說不清。具體責任我們都不好簡單斷定。』她說,酒店玻璃門使用的是符合標准的鋼化玻璃,『劉女士入住前,工作人員巡查記錄顯示,房間設施是正常的。』

  該負責人稱,出於人道主義,酒店方提出支付不超過一萬的費用,『這包括我們提供的房費及劉女士治療期間的護理費、交通費等,不是說給現金1萬。』她稱,劉女士所住房間和出事房間,因劉女士一直不收拾個人物品,房間處於不能接受訂房的狀態。『這期間導致我們營業收入的損失,肯定也要有個說法的。』

  律師

  酒店若被認定有賠償責任

  需賠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根據侵權責任法,酒店、餐廳等行業對顧客人身安全承擔安全保障責任。『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邢連超律師認為,酒店應提供安全合格的設施,』發生人身損害後,若乘客可以證明發生了損害並有合理解釋,一般會認為酒店方存在設施不合格。『他說,除非酒店有充分證據證明所有設備以及維護是合格的。

  『只要酒店被認定有賠償責任,就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邢連超表示,如果導致顧客傷殘還要根據傷殘等級進行賠償。『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走司法途徑。』

  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陳小虎律師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酒店有義務提供符合安全保障的服務,應保障酒店內設施的安全;其次,『如果由於酒店的原因導致受傷的話,可以要求酒店方進行賠償』。如果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劉女士可以選擇訴訟維護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