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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落馬官員獲刑:一邊收錢辦事 一邊送錢買官
2017-08-24 09:27:39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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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恩施一國土局長收錢辦事送錢買官

  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10個月

  一邊收錢替人辦事,一邊送錢『買個人進步』。

  多次強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問題的國土局局長,最終倒在了權力和金錢面前。

  近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人民法院以犯受賄罪、行賄罪,一審判處恩施州經濟開發區國土資源局原局長李勝榮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依法追繳違法所得。

  攬財

  李勝榮的受賄路,從『小打小鬧』開始。

  2002年,李勝榮任恩施州恩施市屯堡鄉鄉長。在一次協調鄉鎮整合個體經營牲豬商戶工作時,李勝榮與在當地做牲豬生意的個體商人李斌(化名)結識。一來二去,兩人相熟。2002年至2009年間,李斌每年春節以拜年名義,累計送給李勝榮人民幣4.1萬元。

  2008年6月,李勝榮調任恩施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此後,手握『土地』大權的他開始大肆攬財。

  2011年及2013年,在李勝榮的介紹下,李斌先後承接了恩施州某國際商貿城有限公司及某古城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的土石方工程。為了感謝李勝榮的長期關照,李斌以分紅名義,先後兩次送給李勝榮人民幣共計40萬元。2015年10月,李勝榮的女兒出嫁,李斌再次送上20萬元作為『賀禮』。

  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5年期間,李勝榮先後11次收受李斌64.1萬元。

  給『老朋友』介紹工程賣人情的同時,李勝榮也不忘結交『新朋友』。

  李勝榮與前述古城旅游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凱(化名)相識於2007年。當時,陳凱在恩施市做項目。此後,陳凱先後5次分別送給李勝榮現金3000元、金項鏈1條、2012年版中國熊貓普制套裝金幣1套、國鼎聚金寶1件。

  據檢方指控,2002年至2015年期間,李勝榮利用其擔任恩施市屯堡鄉鄉長、恩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恩施州經濟開發區國土資源局局長的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71.7萬元和價值近10萬元的黃金飾品、熊貓金幣、購物卡等。

  《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相關現金、禮品等多以拜年、分紅等名義送出,逢年過節、嫁女、喪母等特殊節點,成為李勝榮斂財的主要時間節點。

  辦事

  收人錢財,替人辦事。

  陳凱證言稱,送禮是因為自己在恩施做項目需要在國土局辦理相關手續,希望和李勝榮搞好關系,以便所從事的工程項目得到其關照。

  大權在握的李勝榮,確實『關照』了不少人。在李勝榮的關照下,陳凱在辦理項目土地使用證以及用地審批手續過程中,享受了『綠燈』待遇。

  『他是公司主管單位負責人,希望能夠得到他對公司業務上的支持,我的兒子當時也在當地國土部門實習,希望得到關照。』證人覃某在解釋送禮原因時直言。

  和陳凱一樣,覃某在辦理項目工地審批手續同樣得到了關照和配合,覃某公司每年年審都能順利通過。

  2009年,恩施某置業公司承接了當地裝飾城建設項目。該項目系當年恩施市重點建設項目之一。根據判決書內容,置業公司副總經理向某證言證實,當年土地報批項目推進很快。按照『四個一』領導制,李勝榮是作為『一名局長』的身份來牽頭此事。在土地報批業務上,因為李勝榮的關注和關照,相應流程都走得快。

  除了在土地項目審批方面給人開綠燈斂財外,土地拍賣、測繪、土地評估等也是李勝榮斂財的重要出口。

  2009年,湖北省宜昌市某拍賣商行通過公開招拍賣,取得恩施市火車站附近一地塊。首次拍賣時,土地流拍,拖延時間長、資金回籠慢等一系列問題隨之而來。在李勝榮的關照下,該地塊最終降價拍賣。

  『一方面是因為第一次沒有賣出這塊地,擔心國土部門找麻煩,給他送點錢搞好關系。另一方面,賣地之後表示感謝,感謝他在拍賣該地塊的過程中幫助協調各種關系,提供方便。』涉案拍賣行法定代表人證言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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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