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抵押錢沒拿到還要高價贖車
市民常先生也向北京晨報記者憤怒地講述了自己的遭遇。日前通過小廣告,他找到一個從事汽車抵押貸款的機構,初步交流後,抵押貸款公司來了兩位男士,自稱是專門到常先生家家訪,查看他的還款能力,最後定下汽車抵押貸款4萬元,一年後,連本帶利歸還51760元。最關鍵的是,汽車平常還歸常先生使用。『我當時覺得這個買賣很劃算,心裡還挺高興。』於是他沒有多考慮就簽了兩份合同。『當時,對方給了我2.5萬元,我就把字簽了。還按照對方要求,讓我老婆拿著2.5萬元現金和合同一起拍了張照片』,常先生說,他覺得這個抵押貸款公司在辦理貸款中的每一個程序都拍照作記錄,真是挺正規的。
不過,等簽完合同,拍完照後,對方又說沒有那麼多現金,說等會兒一次性轉賬4萬給常先生,於是又將2.5萬元現金拿了回去。接著,對方男子跟常先生說,按照行規,必須在他車上裝個GPS定位裝置,說著就把他的汽車開走了。另外一男子說要去銀行給他打款,一轉身也不見了。『我當時想著已經簽了合同,就算是他們跑了,我也有依據去法院告他們,於是也沒有太擔心。』
很快,常先生收到了對方轉賬來的錢,不過不是4萬,而是1.5萬元。這時候,他感覺到不對勁兒,趕緊與對方聯系,哪知道,對方直接跟他說,要車也行,給5萬元,不然隨便報警還是打官司。『我的車子被開走了,手中只拿到了他們轉來的1.5萬元,現在卻被敲詐5萬元。裡外裡,這一趟下來,非但沒拿到錢,還自己白給出去3.5萬元。這些人就是純粹的騙子呀。』
常先生憤怒之餘只好趕緊報警。接到報警後,民警詢問了他貸款的細節。從表面上來看,這筆交易已經完成了,一切都是合法合規:例如,第一,雙方簽訂的是汽車質押合同,對方是可以將汽車開走的;第二,照片上顯示常先生確實拿到了2.5萬元,對方再轉賬給常先生1.5萬元,也就是說,根據合同,常先生拿到了4萬元貸款,不存在錢款爭議了。從派出所出來,常先生沮喪地發現,自己真只能吃啞巴虧了。
案例三:買低價二手車莫名背上貸款
來北京打拼的王貴新攢了10萬元,想買輛二手車。可是沒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攢的錢,買不來車子,還要幫著車貸公司還貸款。王貴新告訴記者,事前他在網上找到了一家二手車交易公司。在相約見面後,業務員給他看了幾款車型,從性價比來說,他都很滿意。『業務員告訴我,他們公司不但出售二手車,而且還從事二手車抵押貸款,這些車子中不少都是抵押車,還不上錢賣給了公司。因為價格便宜,所以賣得很快,如果想要考慮一天,就先付給他500元的定金。』
聽到這樣的話,王貴新擔心喜歡的車被買走,就立刻付了500元的定金,並商定等他看車後,確認車沒有問題,就付錢拿車。在看車後,經過一番還價,雙方最終將價格定在8.5萬元。『當時我心裡很開心,覺得自己撿了個大便宜。』
商定價格後,王貴新立刻支付了2.5萬元的定金。對方遞給他一份購車協議,上面寫著預付定金2.2萬元。業務員表示,那3000元是用來辦其他手續的,就不寫在購車協議上了。王貴新給完錢就回家,一心等待對方手續辦理完畢上門去提車。讓他沒想到的是,手續沒辦完,債主卻上門了。三天後,一名自稱是車主的女子李某找到他,拿出一份車輛抵押協議,稱必須還清10萬元的抵押貸款纔能提車。王貴新一下子傻眼了,他立即打電話質問業務員,之前為什麼不說這輛車還有貸款,並且要求退款。
面對質疑,業務員則稱自己完全不清楚,都是公司操作的,還稱定金已經交給了公司,沒有辦法退還。王貴新此時感覺不對,於是聯系了車主李某。『我這纔知道,李某的二手車是抵押給了這家公司,但是通過私下的關系給了業務員好處,讓他幫忙把車子賣了,用來還貸款。而我則是上當了。』此外,李某告訴王貴新,要退款,也只能退還合同上所寫的2.2萬元。其餘3000元已經辦理手續花費了,肯定不能退。為了把錢拿回來繼續買車,王貴新也只能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