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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明確搭售車位違規 開發商:不買車位房買不到
2017-08-03 13:57:03 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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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開發商換了種『玩法』:

  不買車位可以,但想買到房難

  『置業顧問現在不說捆綁銷售車位了,而是換了另一種規避性的說法。』剛在城北一樓盤交了定金的萍萍告訴記者,銷售很直白地跟她說,不買車位幾乎不大可能買到房。『這不明擺著讓我們不得不買車位,旁邊樓盤一個車位也就20萬~25萬元,這裡要賣45萬元一個。』

  無獨有偶,今年初就等著要買下沙東郡之星的讀者王先生也告訴記者,5月份東郡之星開盤時,車位打完折價格只要8.8萬元一個,可以買也可以不買,那時搖號選房沒排上就一直等著加推。現在置業顧問告訴我,一個車位價格漲到了30萬元,還說不買車位,房子是買不到的。

  『車位協議得在買房前簽訂,一個車位15萬元,買了車位纔有購房資格,銷售說不買車位開盤了號子就往後排。』嘉豐萬悅城二期業主群裡,就車位一事業主們也是議論紛紛。

  『我們本來沒准備買車位的,但沒辦法,不買車位就選不上房子。』嘉豐萬悅城准業主餘女士說,看上去並沒有『違規搭售車位』,但這種做法其實是變相逼迫購房者買車位,高價買車位只是為了能夠買到房。

  據記者了解,沒有明確說捆綁車位銷售,但暗示不買車位選不到房的開發商不在少數。

  買了高價車位的購房者

  想讓開發商退錢更難

  《通知》下發後,購房者更關心的是:為了買到房而花高價購買車位的人,是否能夠要回房價轉嫁部分的『車位款』?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難度不小。

  杭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只要有證據證明開發商是捆綁搭售車位的,購房者可以去消費者協會投訴。若證據確鑿,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會找相關開發商進行約談、曝光,進而讓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查處。

  『但從法律角度來看,購房者要舉證開發商捆綁搭售車位比較困難。』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胡增冬律師說,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車位協議是兩份合同,要從合同上證明開發商是捆綁搭售車位很難。即便有相關錄音為證,能確定說這話的人就一定是開發商的下屬員工嗎?是開發商之意還是員工個人行為?

  但胡增冬也指出,購房者若是想要回開發商多收取的車位款,首先得證明雙方約定將房款轉嫁至車位款,再者車位價格與同地段其他樓盤相比,確實畸高,纔有可能要求開發商歸還多收取的部分車位款。

  『以前開發商明著搭售車位賣的時候還能有相關證據證明開發商違規,但現在開發商不直接說搭售車位,就說不一定能買到房子,這個彈性空間太大了,購房者要取證也變得更難。』業內人士指出。

  『即便市場監管部門對違規房企進行查處,處罰的金額對開發商而言不過九牛一毛,有的甚至還不到一個車位的價格。這麼算來,開發商的違規成本太低了。』業內人士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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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