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盈利卻謊稱『虧損』
該公司財務人員聲稱,公司目前『處於虧損狀態』。但執法人員翻閱該公司賬目時,發現了蛛絲馬跡:僅該公司在王府井商業廣場的一處物業,月入賬就達289萬多元。天心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李石江向該公司送達了罰款通知書。他說,因為該公司拒絕履行法院判決,超過了法定時限。其除了要支付8戶業主80多萬元違約金,還面臨30多萬元的罰款處罰。
執法人員約談了公司負責人。李石江說,如果該公司仍不履行義務,法院將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譬如將其列入『失信黑名單』,依法拘留負責人等。同時他提醒,普通老百姓如果遇到類似問題,在協商未果後可以通過訴訟程序維權。在無法及時得到相關賠償時,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當天下午,該公司負責人表態,將積極履行法院判決,在近幾天與業主們協商解決此事。
據了解,自去年以來,全市法院聯合40餘家市直機關,依法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進行限制、懲戒,加大執行公開力度,公布失信被執行人19540人,公布後主動履行義務1306人,主動履行金額8614.3萬元。
提醒
購房時請確認兩證
市民購房時,要留意開發商有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商品房預售,必須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現房)銷售還必須取得銷售許可證。
因為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前提,是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商品房已通過竣工驗收,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使用條件,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正常情況下很快可以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
按《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所購商品房應具備『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簡稱土地證和房產證。房地產上市交易,也必須出示這兩證。而自2016年起,土地證和房產證已統一為不動產權證。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