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亳州『作家書記』涉賄411萬元受審
擺平非法買賣土地投訴,5萬元;
盡早結束『雙規』,5萬元;
盡快結束留置談話,10萬元……
這是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程效先(副廳級)的辦事『收費表』。
今天,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池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並提起公訴的程效先涉嫌受賄一案,在東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指控,程效先利用職務便利,為單位和個人謀利,共受賄人民幣411萬元、澳元5.2萬。
記者注意到,程效先曾任亳州市紀委副書記兼監察局局長,他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多與插手案件有關。
『借款』200萬給女兒投資理財
檢察機關指控的第一起犯罪事實涉及淮北聖火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也是程效先受賄金額最大的一起。
2009年下半年,該公司在渦陽縣取得連片226畝土地開發權,開發建設『河畔銘城』房地產項目。為順利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緩交土地出讓金、減免滯納金、土地拆遷等問題,公司股東張全賢多次找到程效先幫忙,程效先給予了幫助。
但這些幫助並不是無償的。2010年年底,程效先以家庭購房缺少資金為由,向張全賢提出『借款』200萬元。為了以後長期『合作』,同年12月12日,張全賢以程效先女兒程晉的名義,在銀行開立賬戶並轉入200萬人民幣後,將銀行卡及密碼交給了程效先。借款後,程效先未將此款用於購買住房,而是將此款交給程晉用於家庭投資理財。
此後的3年多時間裡,程效先在其家庭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一直沒有歸還此款,張全賢也一直沒有討要此款。直到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楊先靜受賄案案發,張全賢因涉嫌行賄,多次被省紀委和檢察機關調查詢問,在安徽省委巡視亳州期間,程效先因個人違法違紀問題被舉報並被巡視組約談後,因擔心受到查處,程效先纔將此200萬元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