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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機動車停放需規范化 超出『電子圍欄』響警告聲
2017-04-13 11:07:01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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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專家提出單車法律地位一致性原則

  禁限規定應方便出行

  不能只考慮管理方便

  對於黃浦區的做法,專家們持什麼態度呢?

  上海政法學院教授、上海市法學會副秘書長湯嘯天認為,對共享單車的管理是新課題,需要理論和實際的探索,黃浦區的做法可以看作是管理共享單車的一種嘗試。

  現在在上海,共享單車的投放量遠超市民私人擁有自行車的數量。劃出一定區域加以限制,也是需要的。但究竟劃到哪裡,需要探索。前提是,共享單車的管理要和全市各路段是否允許通行的統一規劃相一致。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劉遠舉也認同這一觀點。他指出,共享單車和普通單車的法律地位應當一致。對共享單車進行管理是可以的,但應當根據法律來管理。

  湯嘯天認為,黃浦區本來就有禁止騎行、限制騎行的規定,禁止騎行區域應該嚴格執行。限制騎行的路段也應仔細探索,第一考慮數量,第二考慮劃分位置。比如人民廣場地區、豫園商旅區、外灘風景區、田子坊地區、南京路步行街區域、新天地區域等都是限行區域。這些地區要根據不同路段的實際情況,再進一步摸索。如果說,限制的范圍過大,共享單車的效果將大大受到限制;如果限制范圍過小,這些景點的管理會受到影響。現在,黃浦區的做法具有一定探索性,但還需通過實踐不斷完善。

  這一舉措可復制嗎?湯嘯天認為,總體上可以復制。共享單車應當由政府、企業和市民三方合作管理,比如自行車亂丟亂放,需要很大的人工量來整理停放,更需要三方各自遵守規定。管理的原則應當按照交通法規中禁止騎行路段來執行;根據不同路段的人流、車流密集量,以及該路段是否適合騎行來劃分區域。如,外灘機動車道旁邊就是人行道、觀景平臺,有臺階上下,這裡不適合騎行。豫園裡面,有很多小弄堂,雖然車流不密集,但人流密集,如果在豫園裡面騎車、停放,會給游客帶來不便。他強調,制定共享單車禁行、禁停、禁止投放,應從是否方便市民出行,保持道路安全、暢通出發,而不能從管理方便的角度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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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