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領丟失物品需要交費,四川傳媒學院近日設立的『失物招領費』在學子中引發爭議。日前,該校黨委宣傳部副部長孫浩叡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學校並非強制收費,收取的費用將作為對撿拾者的獎金。對此,法律人士表示,制定失物招領收費的規則不違法,但如果校方強制收取,則涉嫌侵犯學生財產權,是違法行為。
網曝
到保衛處認領丟失手機需繳費10元
近日,四川傳媒學院有學生在網上爆料稱,自己陪同學去學校保衛處認領丟失的手機時,保衛處的人員稱需要登記並收取費用,且不同手機要分品牌收費,苹果手機要收費10元。
四川傳媒學院一位學生告訴北青報記者,他沒有丟過東西,但身邊一位同學確實曾因丟了一部苹果手機,向學校保衛處交了10元的『失物招領費』。關於是否知道學校設立了『失物招領費』,這名學生稱『開學第一節課院長就在會議上說過』。
4月7日,四川傳媒學院黨委宣傳部副部長孫浩叡告訴北青報記者,學校設立『失物招領費』, 『一方面是對拾金不昧行為的肯定,另一方面是想利用這種方式給同學提個醒,一定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東西』。
孫浩叡向北青報記者解釋,『失物招領費』並不是強制對學生收取的,『如果學生不願意承擔這部分費用,則由學校來承擔』。
對於學校設立『失物招領費』。有網友表示理解,認為學校的出發點是好的,也有人認為『物歸原主是規則』,不應該收取費用。此外,也有網友表示,『收錢不重要,重要的是收的錢怎麼用,怎麼做到透明化?』

學生爆料截圖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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